2014年河北农业大学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信息
五、资格审查
1.按教育部及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各复试学院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1)非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在线验证或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2)应届考生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能按时毕业的证明信及学籍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并打印出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对于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要求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2.各学科复试小组要在复试现场认真核对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库中采集的图像信息是否一致,要严格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本人身份是否真实,并将考生身份确认表报研招办备案,严防复试环节冒名顶替。审核结果由具体审核工作人员和学院主管院长签字确认,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3.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六、诚信考核
我校将诚信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一是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二是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种考试纪律。三是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四是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36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分)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是调剂考生按总成绩高低确定
九、拟录取名单的公示
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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