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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相关文件要求和研究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的人才选拔机制,严把质量关口,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切实服务考生,强化监督管理。 二、组织管理 招生工作在研究院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进行,对本单位的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 三、调剂复试条件 (一)接收调剂专业 (1)免疫学 (2)病原生物学 (二)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中英语成绩≥45分。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且初试第一单元为101思想政治,第二单元为201英语(一)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申请。 (5)调剂调入相关学科专业的考生须满足研究院发布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招生条件。 (6)研究院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考试等专项计划的考生调剂。 四、调剂复试安排 (一)研究院拟于2026年4月8日在“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报名,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如调剂考生人数不足,再次打开调剂系统,每次系统开启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区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核专业知识,面试考核英语听力、英语口语、综合能力测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测评,面试考核采取随机抽题、现场作答、集中评议、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四)复试合格后,研究院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待录取通知,被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确认待录取操作。 (五)复试资格审核和提交材料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将以下材料准备电子版,按照顺序合并成一个pdf文档。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 (4)思想政治情况表(附件2); (5)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 (6)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或者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本科时期成绩单。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考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而成。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2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80%。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2)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拟录取工作 根据导师组集体投票决议为第一原则,超过导师组半数同意录取的考生,每位考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 调剂工作、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其中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九)咨询、监督电话 研究院招生办公室:010-52245051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10-522451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