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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院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东北财经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组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复试工作组的职责包括:依据研究生院相关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组织成立学科(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二、学科(专业)复试小组构成 根据公共管理学科特点及复试生人数,成立若干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1名秘书在内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复试过程严格遵照东北财经大学复试相关规章制度,认真落实每项复招工作。 三、复试内容和流程 (一)复试形式和内容 我院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使用学校指定的研招网远程复试平台,采用"双机位"模式进行。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四个部分: 1. 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在复试小组组长的引导下,从专业水平测试题库中抽取一套试题作答,满分 100 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5%。 2. 政治理论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理论知识基础与政治素养。从政治理论测试题库中抽取一套试题作答,满分 100 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入取;占综合情况考核成绩的50%。(综合情况考核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3. 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考生听取评委的外语提问,进行英文回答,满分 100 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5%。 4.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全面了解考生整体情况。评委与考生进行互动问答,满分 100 分;占综合情况考核成绩的50%。(综合情况考核成绩=政治理论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二)复试流程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辽宁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公共管理硕士(MPA)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
(二)调剂遴选规则 1.报考专业为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入专业学位。 2.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三)调剂具体流程 1.研究生院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3.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5.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五、录取 (一)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二)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三)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四)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五)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公共管理硕士(MPA)非全日制为定向就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注意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或通知为准。 2.务必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通知时间参加复试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复试开始前,考生需保持手机畅通。 4.复试过程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指令。 5.复试结束后,考生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流,严禁通过各种方式传播复试考题等有关考试情况,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并取消录取资格。 6.网络远程复试要求,执行研究生院发布的网络远程复试实施细则。 对比以上数据: 公共管理,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 结合自己的情况,积极准备,如需删除请联系电话18137782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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