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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2016年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招生简章时间:2016-09-28 一、招生专业 学术学位:见附表。 专业学位:因国家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我校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暂缓报名招生,相关政策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所在单位予以推荐。 2.获学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工作三年及以上。 3.申请人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含非直管附属医院)在职职工。 4.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5.各专业招生条件 (1)临床各专业:国民教育系列五年制临床医学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2)其他专业:国家承认学历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7年。课程有效期为7年,即从学习课程开始到授予学位不超过7年。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5月25日至6月1日开放,网上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详见《关于开放我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通知将于5月25日在本网站公布)。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交报考导师签字同意,院系审核盖章。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于2016年5月30日至6月3日工作时间到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现场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岚老师 联系电话:023—68485540。 七、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 2.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 3. 本科学历认证报告; 4.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 5.缴费发票复印件。 八、学费及缴费方式 学费13000元/人/年,报名费150元/人,合计13150元/人。 报名者在现场报名时先到我办审核资格,然后持我办编制的学号到校财务处缴费,第一年学费和报名费一次性缴纳(可持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直接刷卡缴费,不收手续费)。 九、考试及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考试和学科综合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硕士学位;具体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术学位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十、其他 招生导师以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保留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考生须服从我办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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