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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江苏 >>南京师范大学 >>录取信息 >> 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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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时间:2024-05-04     【转载】   来自: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南京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学院

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方向

进复试最低分

001

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400

001

文学院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83

001

文学院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414

001

文学院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387

001

文学院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391

001

文学院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403

001

文学院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383

001

文学院

0501Z1

应用文体学


373

001

文学院

130100

艺术学


408

001

文学院

055300

出版


393

001

文学院

135400

戏剧与影视


362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395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130100

艺术学


363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394

002

新闻与传播学院

135400

戏剧与影视


363

003

公共管理学院

010100

哲学


352

003

公共管理学院

030200

政治学


385

003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1

行政管理


356

003

公共管理学院

1204Z1

应急管理


353

003

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173

004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373

004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37

004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353

005

商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365

005

商学院

020204

金融学


345

005

商学院

020205

产业经济学


352

005

商学院

120202

企业管理


348

005

商学院

025100

金融


354

005

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345

005

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162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371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368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3

教育史


363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4

比较教育学


382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5

学前教育学


368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学


368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351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J2

教育领导与管理


360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1

德育学


357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2

美育学


353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4

教育信息工程


380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5

家庭教育学


352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6

小学教育学


355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01Z7

工程教育学


365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78401

教育技术学


368

006

教育科学学院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68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350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370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397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352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395

006

教育科学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66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383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384

007

外国语学院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65

007

外国语学院

055101

英语笔译


365

007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


365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30300

社会学


384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0100

考古学


346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0200

中国史


354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0300

世界史


346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355

008

社会发展学院

065100

博物馆


351

008

社会发展学院

145100

文物


346

009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0

数学


323

009

数学科学学院

071400

统计学


321

009

数学科学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381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200

物理学

物理学

337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200

物理学

光学

308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70200

物理学

物理学(与中科院联合培养)

320

0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283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70300

化学


334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29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309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不分方向

275

011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不分方向(与江苏省产研院联合培养)

305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348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71300

生态学

不分方向

347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71300

生态学

不分方向(与中科院联合培养)

314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工程

343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与医药工程(与中科院联合培养)

339

012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药学(与鼓楼医院联合培养)

33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1

自然地理学

不分方向

307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1

自然地理学

湖泊学与流域地理学(与中科院联合培养)

32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经济地理与空间规划

304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城乡规划与土地利用

330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旅游地理与旅游规划

324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社会地理与文化传承

314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2

人文地理学

城乡发展与区域规划(与中科院联合培养)

294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科学

343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地理信息技术

342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Z2

地理环境遥感


332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705Z3

地理教育学


315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


285

013

地理科学学院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362

013

地理科学学院

085704

测绘工程


295

013

地理科学学院

125400

旅游管理


194

014

音乐学院

130100

艺术学


363

014

音乐学院

135200

音乐

音乐教育

378

014

音乐学院

135200

音乐

音乐表演

362

014

音乐学院

135200

音乐

音乐师范教育(定向就业)

363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0300

体育学

体育人文社会学

348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0300

体育学

运动人体科学

376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0300

体育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338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5201

体育教学


378

015

体育科学学院

045202

运动训练


382

016

美术学院

130100

艺术学

中国美术历史与理论

377

016

美术学院

130100

艺术学

西方美术历史与理论

374

016

美术学院

130100

艺术学

美术教育研究

376

016

美术学院

130100

艺术学

设计艺术史论

370

016

美术学院

140300

设计学

跨媒体设计

357

016

美术学院

140300

设计学

艺术与科学

370

016

美术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中国画

381

016

美术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油画

370

016

美术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水彩

370

016

美术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书法

373

016

美术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雕塑

369

016

美术学院

135600

美术与书法

艺术品保护与修复

363

016

美术学院

135700

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381

016

美术学院

135700

设计

环境设计

362

016

美术学院

135700

设计

陶瓷设计

364

016

美术学院

135700

设计

跨媒体与动画艺术

390

016

美术学院

135700

设计

摄影艺术

382

016

美术学院

135700

设计

装饰艺术

363

016

美术学院

135700

设计

艺术与科技

365

017

金陵女子学院

0303Z1

家政学


383

017

金陵女子学院

0401J4

女性教育学


374

017

金陵女子学院

120404

社会保障


396

017

金陵女子学院

125300

会计


210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307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306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控制工程

308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智能装备与系统

279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机器人工程(与江苏省产研院联合培养)

289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801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

330

018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085801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与南瑞集团联合培养)

277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285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动力工程

284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085800

能源动力

绿色能源转换与碳减排(与中科院联合培养)

280

019

能源与机械工程学院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318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01J3

教师教育


351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399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396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359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365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350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370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390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379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378

0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0501Z2

对外汉语


394

021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045300

国际中文教育


380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278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27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314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140100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


355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计算机技术

339

022

计算机与电子信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电子与通信工程

292

023

心理学院

077100

心理学


354

023

心理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51

023

心理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370

0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65

025

环境学院

083001

环境科学


275

025

环境学院

083002

环境工程


275

025

环境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

274

025

环境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与中科院联合培养)

280

025

环境学院

085701

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与江苏省产研院联合培养)

297

0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


296

0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090800

水产


308

0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


284

026

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

095134

渔业发展


251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284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100700

药学


323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食品工程

276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制药工程

287

027

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生物制药

282

说明:

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在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科和总分要求基础上,根据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进复试最低分降50分划定。

3.我校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单科成绩要求如未做特殊说明,则参照教育部公布的初试单科成绩基本要求。

4.各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当前可用计划将在学院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公布。

5.《2024年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预计3月23日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外发布。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学院负责通知。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划定具体专业复试分数线。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在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科和总分要求基础上,根据报考专业(研究方向)进复试最低分降50分划定。

二、招生计划与复试名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上线人数充足的前提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在学校和学院网站公布。

三、调剂

1.接收调剂专业

新闻与传播学院:135400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2.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调剂申请流程

调剂考生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参加调剂复试。

4.调剂复试安排

调剂复试时间和形式等将根据学校复试工作整体安排确定,具体复试时间和安排将由招生学院另行通知,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系统中的信息提醒,并查看招生学院网站通知。

四、破格

我校今年不接收考生破格申请。

五、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及复试方式

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2日,具体时间安排由各招生学院负责通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方式全部为现场复试。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规定参加复试,视为放弃本次复试,一切责任和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到与资格审核

考生携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学历证书(以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到相关学院报到。

复试资格审核工作由相关学院组织进行。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进修过8门或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单;

②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原件,或获得厅局级以上奖项原件。

(2)单独考试考生须携带论文(或业务骨干证明)、两名专家推荐信、同意定向就业本单位的证明。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须提交《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未经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的相关费用

复试费80元(网上支付,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硕士查询系统查看)。

4.专业课笔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笔试时间3小时,满分150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命题及考试由各学院组织,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每门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四个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面试(含专业面试及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面试是为了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考核考生的思维能力、治学态度、专业技能、个人志趣与特点,是否具有创新精神。面试按复试小组制定的复试内容和形式进行,通常采用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6.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各学院自主设定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专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7.思想品德考核

在复试中必须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情况,要结合专业特点,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角度认真考查。

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复试材料存档

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需做好全程录音录像及记录工作。复试工作结束后,各学院须将复试笔试试题(含答案)、面试情况表等相关材料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成绩计算

考生复试后的综合成绩采用权重计算方法,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方法为:

1.复试中无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2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2.复试中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100/初试满分)×5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1.5×20%+实践考核成绩(满分100分)×10%+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15%+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满分100分)×5%。

七、录取

各学院根据学院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提出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中含统考生、调剂生、单考生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不含推免生),名单按一志愿、调剂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分类排序,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确定。

1.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

(1)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70分。

(2)复试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复试有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的学科(专业),其实践考核成绩低于60分。

(4)复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成绩低于60分。

(5)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6)调剂考生未在调剂系统中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

(7)报名材料弄虚作假。

2.单独考试、硕师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按定向就业方式拟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需提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意见,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调档与签订协议

拟录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到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往届毕业生预计5月底之前调档,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毕业后调档)。拟录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文件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今年拟录取的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还须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协议由考生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所在单位签订。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均不迁转户口。

5.录取通知书发放

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同意并备案后,我校预计于6月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如需变更通讯地址,可在复试录取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更改操作。

八、体检

遵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在复试阶段不组织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后组织进行,届时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通知。体检不合格将视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信息公开

学校和学院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3〕73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咨询、申诉及监督

1.信息查询

复试、录取等信息可在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及各学院网站查询,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相关信息。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njnu.edu.cn/

2.申诉

申请人对学院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3.咨询及申诉联系方式

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仙林校区笃学楼404室。

通信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23。

咨询电话:025-85891893,传真:025-85891227。

邮件:yzb@njnu.edu.cn

监督电话:025-85891511

各学院联系电话请查看招生简章。

本办法由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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