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原则和依据:
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上发表论文,被SCI收录者加50分,被EI收录者加20分,属中文核心期刊(以2012版北图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的加10分,其它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加5分。
②获得省(直辖市、自治区)三好学生者加20分。
③以排名第一的身份获得全国“挑战杯”、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一等奖者加40分,以排名第一的身份获得二等奖或三等奖者加20分。
④以排名第一的身份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加40分,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者加20分。
⑤每个考生总的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加分不超过50分。所有材料将张榜公示,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时间安排(如有变化,将随时在机械楼一楼大厅公告栏公布)
日期
内容
时间
地点
4月2日(星期三)
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科目确认,上交《政审表》和《复试表》(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下午2:00~5:00
机械楼308
4月3日(星期四)
专业课笔试
上午9:30~11:30
机械楼326
面试(含外语口试)
下午2:00开始
机械楼326、302
4月4日(星期五)
形成拟录取名单,并张贴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导师的选报与招生人数
1.考生需填写《淮海工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择导师志愿表》;
2.每位考生可选报两位导师;
3.导师按考生填报的志愿选取学生,人数不足时,可以从未满足志愿的考生中选取或由学院进行分配;
4.导师的确定在新生报到时完成并公布;
5.每位导师原则上招生不超过1人。
六、录取方法
以专业为单位按总成绩排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在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中的数学和外语成绩之和排序。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根据以上方法,提出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
七、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根据江苏省《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文件精神,设置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都能获得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的研究生学校另行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一年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方法为:数学成绩+英语成绩求和后由高到低排序,其中985、211高校学生优先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八、监督与投诉
学院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监督复试工作,接受考生的投诉,对于存在的问题,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复议工作。监督投诉电话:0518-85895322,投诉电子邮箱:maojd@hhit.edu.cn。
九、联系咨询
地点:机械工程学院教学办公室(机械楼308)
电话:0518-85895327;传真:0518-85895326
联系人:尚老师,邮箱shangfeng@hhit.edu.cn
本办法由机械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