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复试主要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的主要内容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3、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6、人文素养及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7、身体检查: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四川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招考委[2010]9号),在本校附属医院进行。
(二)复试的主要方式
1、专业课理论测试:时间120分钟。本科学历考生,笔试一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20%)。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100分。具体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
2、外语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10分。
3、专业理论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各面试小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并向考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及评语。复试小组专家现场独立评分,复试成绩按专家平均分计。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各技术项目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体育硕士专业学位面试时须按照本人选报的体育专项参加专项技术、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70%)。
(三)专业面试及专项技术测试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1、学术型学科组(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产业学、体育伦理、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新闻学、传播学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学校体育理论与方法、全民健身与社会体育、运动心理、运动训练与竞赛方向的考生):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形象、工作学习背景、理解及表达能力、理论知识、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数 |
思想素质及形体形象 | 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及仪表仪态 | 10分 |
工作学习背景 | 大学本科阶段学习经历、成绩和工作情况 | 10分 |
理解及表达能力 | 能否准确理解问题,表达清楚流畅 | 20分 |
理论知识 | 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 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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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100分 |
2、学术型术科组(体育教育训练学各技术项目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形象、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数 |
思想素质及形体形象 | 思想素质仪表仪态是否良好,外在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专项 | 10分 |
教学能力 | 说课5分钟,是否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 20分 |
技术水平 | 对报考专项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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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100分 |
3、专业学位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专业):主要对思想素质及形体形象、教学能力、技术水平、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其中教学能力要求以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考核。
考核项目 | 考核标准 | 分数 |
思想素质及形体形象 | 思想素质仪表仪态是否良好,外在条件是否符合报考专项 | 10分 |
教学能力 | 说课5分钟,是否具备一定的教学能力 | 20分 |
技术水平 | 对报考专项是否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 | 7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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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分: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