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程序
(一)接收校内推免生的工作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二)接收校外推免生的工作。推荐学校必须具备教育部认可的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者必须符合推荐免试条件。拟申请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
生,直接下载“兰州理工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按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直接寄兰州理工大学研究
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邮编:730050,电话0931-2973744,传真
0931-2741880)。我校接收推免生材料的截止日期待定。
(三)我校将及时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学校审批同意参加复试的名单将在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者注意上网查看(网址:http://ge.lut.cn)。
五、推免生的复试安排
(一)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申请者(含校内和校外)均须参加复试。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学院牵头,各相关学院负责复试具体工作。
(二)复试时间:复试工作由各个学院自行组织,各个学院上报复试结果时间待定。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来校复试请准备1寸照片一张,到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三)我校根据复试成绩择优确定申请人的录取资格,对拟录取人员名单进行7天公示,对无异议的,由研招办发正式接收函。
复试合格的推免生,持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的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索取加盖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生“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
博生)登记表”。尽快将盖有当地省级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生“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通过省级招生办公室审批,且取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交费、照相等
各项手续。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以省级招办通知为准。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申请人不能被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兰州理工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经管学院MBA教育中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除外)均可接收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推荐免试生均为非定向考生(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免收学费,入学后享受普通奖学金(每年约2200元左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
3.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4.毕业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5.在毕业时因各种原因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6.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硕士阶段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