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科目
(一)共同科目
(1)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
(2)英语
(二)专业科目
1经济管理专业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2)近代经济学说史
2区域经济学专业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2)区域经济学
3公共管理专业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2)公共管理学
4法学专业
(1)法学基础
(2)宪法与行政法学
七、研究生班的录取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政审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达到录取标准者,发给录取通知书。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干部培训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由本人所在单位供给。研究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习任务,经考试考核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者,发给省委党校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按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承认学历并享受国民教育相应的有关待遇。
四川省委党校研究生部电话:(028)87351286、87351607
四川省委党校招办电话:(028)87351201邮政编码:61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