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录取
(一)我所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的考核、体检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接收名单。对拟接收的申请者核发“推免生拟接收函”。
(二)收到拟接收函的学生,应及时持拟接收函到其所在高校领取推荐免试生校验码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并在2012年10月31日前将填写完毕的该登记表交至我所研究生部。
(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全国网报规定的报名时间内(2012年10月10日—31日),持推荐免试生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四)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五)在统考生复试期间,收到拟接收函的推免生须提交大学本科最后两学期的学习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最后两学期所学课程及已结课的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践活动)选题及进展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
(六)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其他
(一)2013年我所土壤学专业可招收直博生。直博生从获得学术型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遴选,直接录取为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
年。被确定为直博生的推免生,不参加硕士生全国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但须参加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201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具体参见《中国科学院科学院南
京土壤研究所博士生招生简章》或向我所研究生部咨询。
(二)对已发拟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必修课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7.本工作办法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