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1、申请人下载并填写《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下载网址: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专栏:http://xk.hnist.cn/)。
2、2013年10月7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湖南理工学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其他免试申请材料的扫描件(.jpg
或.pdf文档)打包成压缩文件后(文件名为:姓名_推免生申请材料)发送至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箱
(xkb.hnist@163.com)。发送电子邮件时请在主题栏目中填写“推免生申请材料”,并在邮件正文中填写姓名,学校,通信地址,联系电
话,email地址等信息。
3、2013年10月8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对全部推免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转交各学位点评审。
4、2013年10月10日,研究生处向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和体检通知。
5、复试时,各申请人须携带所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原件交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验证。
6、2013年10月13日,各学位点组织复试,研究生处组织体检。复试主要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专业课面试等。
7、各学位点根据复试情况提出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告知申请人。
8、拟接收名单在本校网上公示10天,无异议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湖南理工学院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函》。
9、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接收函到所就读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免生专用)。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同学不能被录取。
10、被接收的推免生,须持我校接收函到本科就读学校领取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统一编制的推荐免试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并凭网上报名得到的报名号、身份证、学生证到所在省、市高校招生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信息确认、
交费、数码图像的采集等手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11、推免生需将经省、市招生办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于12月1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1、2014年6月,我校对同意接收并已履行正式报名手续的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者发录取通知书,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2、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办理出国手续,不得列入就业计划,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3、申请者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
4、拟录取的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的;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的;
(3)本科大四成绩有不及格或重修的;
(4)体检不合格的。
六、联络方式
联系人:曹方春
电话:0730-8809770,15073012534
传真:0730-8809779
电子邮箱:xkb.hnist@163.com
网址:http://xk.hnist.cn/
通信地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湖南理工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邮编:4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