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调剂信息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7-01-11

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是招生工作过程中的重中之重,是整个招生工作的收关环节。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后方能录取。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各学院在严格遵循本工作方案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学院学科特点的具体复试标准和办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施行。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学校声誉和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校复试规则及实施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各招生学院要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由主管院长担任组长,并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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