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调档的相关说明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7-01-06

各位拟录取考生:

请携带《河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调档通知书》到档案所在单位将本人档案按规定时间调送至我校,档案包括人事档案与组织档案

档案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河北师范大学

收件人:研究生院培养科    邮编:050024  

联系电话:培养科0311-80789674   研招办0311-80786777 

具体说明:

1. 往届考生请于2016年5月8日至5月31日期间将档案转至我校,收到考生档案后学校方寄送录取通知书;

应届考生将调档通知书交到本科学校相应主管部门,毕业时由毕业学校统一寄送至我校。

2. 档案转递可由档案管理单位寄发,也可本人寄发(用EMS邮寄),或直接送到我校研究生院培养科。档案转递中务必保证档案的密封完整。

3. 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可不转档案,但务必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签定“定向培养协议书”交至我校研招办。

4. 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在新生入学后交所在学院的党委办公室,介绍信填写说明如下:

1考生党组织关系在驻河北省会省属高校的:

    介绍信抬头为:“河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具体转往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XXX学院”

2考生党组织关系不在驻河北省会省属高校的:

    介绍信抬头为:“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组干处

    具体转往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XXX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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