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数据:翻译、新闻传播学 ) 北京工商大学语言与传播学院2026年一志愿复试名单
1.各专业考生进入一志愿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学院根据2026年各专业上线情况及招生计划,在符合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按照130%的差额比例,划定各专业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照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招生计划以实际下达为准。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招生计划 | 总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单科(满分>100分) | 备注 |
050300新闻传播学 | 13 | 354 | 48 | 72 | |
0301Z1国际法商英语 | 3 | 321 | 40 | 60 | |
055100翻译 | 25 | 354 | 48 | 72 | |
055200新闻与传播 | 53 | 366 | 48 | 72 | |
055200新闻与传播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 1 | 283 | 30 | 45 |
2.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将于3月16日在学院网站上发布一志愿复试名单,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国际法商英语学硕、翻译专硕,新闻传播学学硕、新闻与传播专硕(含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与复试均在良乡校区进行。具体地点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资格审核当天,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入校,提前准备好需要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核。
(1)提前打印并填写好《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核检查表》中的考生相关信息,连同以下原件一并交给工作人员查验:
①准考证原件
②学历证书原件(往届生)/加盖有效注册章的学生证原件(应届生)
③身份证原件
(2)考生将以下材料按照次序整理好,装入一个文件袋内,提交给学院指定工作人员:
①准考证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往届生)/学生证复印件(应届生)
③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A4纸上)
④本人手写签名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复试承诺书》;
⑤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的硕士研究生政审函调表;
⑥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⑦外语水平证明(英语四级成绩单)
⑧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摘要和主要内容介绍
⑨目前从事的工作、获得的科研成果、业绩的奖励、发表的论文、从事科研课题等介绍(往届生)/在校期间取得的各类奖励(应届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需提供“报考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网上报名信息中民族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5)考生向工作人员出示交纳复试费用的相关凭证。资格审核完成后,学院工作人员在考生准考证上盖章,并将准考证返还考生。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证明(425分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正式刊物上已发表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原定向、委培单位准予继续脱产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原件。
考生须对本人提交的材料和信息负责,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时间和地点关注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1)一志愿考生复试(笔试)时间
报考类型 | 专业 | 复试时间 | 所在校区 |
专业学位硕士 | 055100翻译 | 3月22日上午 | 良乡校区 |
学术学位硕士 | 0301Z1国际法商英语 | 3月22日上午 | 良乡校区 |
专业学位硕士 | 055200新闻与传播(含专项计划) | 3月21日上午 | 良乡校区 |
学术学位硕士 | 050300新闻传播学 | 3月21日上午 | 良乡校区 |
(2)一志愿考生复试(面试)时间
报考类型 | 专业 | 复试时间 | 所在校区 |
专业学位硕士 | 055100翻译 | 3月22日下午 | 良乡校区 |
学术学位硕士 | 0301Z1国际法商英语 | 3月22日下午 | 良乡校区 |
专业学位硕士 | 055200新闻与传播(含专项计划) | 3月22日全天 | 良乡校区 |
学术学位硕士 | 050300新闻传播学 | 3月21日下午 | 良乡校区 |
(3)笔试时,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到,并遵守《考场规则》。
(4)面试时,考生须提前40分钟抵达备考室等候。考生进入备考室后须根据工作人员指示存放物品,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考生在学院工作人员的指引下,逐个进入到面试考场。面试结束后,考生不返回备考室,直接离开考场。备考室和面试间只允许考生和学院工作人员进出,其他人员禁止入内。
4.复试考核方式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笔试全程录像,妥存备查。
(2)面试: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其中新闻传播类考生含英语口语及听力30分。考生进入面试现场后,根据主考官的指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1套试题作答。如果考生抽到不会的题目不允许重新抽取题目或者另换题目作答。面试全程录像,并妥存备查。
复试内容包括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实践、工作表现等情况;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各门科目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人事档案审查(政审)、《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诚信状况进行核查。政审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5.成绩核算
(1)复试成绩为各方式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其中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为复试小组各成员的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的平均值。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3)考生总成绩为统考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复试成绩占30%。最终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4)学院将通过考生本人联系电话联系考生,确保考生参加复试。对于多次电话未联系上的考生,将通过邮件和紧急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若通过以上方式在复试前仍无法取得联系,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考生如有其它问题,应提前与学院联系,发送邮件至学院招生专用邮箱
yc2128500160@163.com,随时保持电话网络等通讯畅通。
6.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入校后学校统一组织
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7.录取原则
学院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招生工作程序进行。
(1)考生录取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分数相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的考生,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且初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两门专业课考试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专项计划低于45分为不合格,下同)不予录取;笔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名单公布5个工作日内须将定向协议提交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定向协议者不予录取。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如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其录取资格无效。
(7)学校不开展破格复试录取工作。
(8)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且无法按期解锁的不予录取。
(9)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与网址
(1)考生可登录学院网站查看各专业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示各专业考生成绩,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
(3)待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学校研招办统一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yzb.btbu.edu.cn)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并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9.复试监督
学院:010-81353381,yc2128500160@163.com
学校研招办: 010-68987086, btbuyjs@163.com
学校监督检查室: 010-81353212
若考生本人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复试结果通知后的3日内向学校研招办提出复议申请。
以上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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