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从2017级开始实施)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9-25
广东药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从2017级开始实施)一、收费标准: 学费学术型所有专业8,000元/年专业学位药学、中药学、公共卫生、护理8,000元/年临床医学10,000元/年住宿费广州大学城校区1,700元/年赤岗校区1,200元/年中山校区1,500元/年 备注:学费及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在学期间因故休、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及住宿费;跨校区住宿,根据实际情况,按月计退(补)住宿费;其他原因申请退宿的,不退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国家或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为准。
二、奖助体系 奖助项目比例奖助金额具体内容助学金100%10,8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享受。1年按12个月发放,每生每月资助900元,(含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500元)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新生奖学金 10,000元第一志愿被录取的考生,根据其初试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分别排名前50%者。 50,000元原“985”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30,000元原“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30,000元原“985”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调剂考生。 10,000元原“211”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调剂考生。 10,000元具备推免资格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10,000元本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被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 50,000元被录取的推免生新生入学后予以奖励,若同时符合以上多项者只能享受一项奖励学业奖学金20%一等:10,000元/年1、第一学年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考生分别排名。【被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2、第二、三学年根据在校学业综合成绩,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学生分别排名。【二、三年级一等奖学金获得者同时授予校级“优秀研究生”称号】。30%二等:7,000元/年40%三等:4,000元/年省级优秀研究生奖 1,500元/年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奖3%1,000元/年二、三年级可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奖10%1,000元/年应届毕业生可申请 省优秀硕士论文奖 学生:5,000元/篇导师:5,000元/篇应届毕业生可申请校优秀硕士论文奖10%学生:1,500元/篇导师:1,500元/篇应届毕业生可申请研究生科技成果奖 200-100,000元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奖励研究生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授权国家专利或计算机软件登记证书国际交流专项奖 2,500-10,000元/次一、二年级研究生可申请,奖励研究生赴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参加文化交流、社会考察,进行专业学习、实习及科学研究。获奖比例、标准以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通知为准研究生三助岗位酬金 标准学制内均可申请。酬金视具体岗位、实际工作量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为研究生购买广州地区大中专院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金额以当年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局规定为准)人身意外险为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险,200元/每生每年 备注:保留入学资格学生不参加“新生奖学金”评审,其学费及其他奖学金、助学金标准按恢复入学资格年份政策执行。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广药〔2015〕178号仅适用于2016级硕士研究生。 |
推荐
-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26考研公共课课程(答疑班、系统班、保分班、专项冲刺)>>>点击进入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官方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研干货资料
打开微信扫一扫,关注信息小助手
将会为你通知以下信息:
1.官网订单信息通知
2.个人论坛信息提醒
3.答疑解惑信息提醒
4.官网其他信息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