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法政学院公共管理专业(MPA)一志愿复试分数线调整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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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0-24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09号)文件精神,我校正在开展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法政学院公共管理专业(MPA)因部分一志愿考生放弃录取,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本着不浪费招生指标的原则,现将总分由原来自划的177分降至174分。 代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总分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备注 161 法政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174 39 78 自划线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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