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9-29

 

我校201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复试已全部结束,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和单科分数线,并结合学院接收推免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最终确定2017年我校推免生拟录取结果,现将成绩及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名单:

财政税务学院.pdf

会计学院.pdf

商学院.pdf

经济学院.pdf  关于经济学院拟录取专业选择的说明.pdf

信息学院.pdf

法学院.pdf

文化与传媒学院.pdf

政府管理学院.pdf

社会与心理学院.pdf

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pdf

财经研究院.pdf

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pdf

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pdf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pdf

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pdf

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pdf

外国语学院.pdf

统计与数学学院.pdf  (029统计与数学学院(学术型专业).pdf)

专项计划.pdf  专项计划-支教团.pdf

递补名单:

2017推免生递补名单.pdf

财政税务学院.pdf(财政学)

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pdf

政府管理学院.pdf

统计与数学学院.pdf

经济学院.pdf

文化与传媒学院.pdf

会计学院.pdf

注意事项:

1.本次公示范围为已获得我校复试资格且参加我校复试的推免生,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2.“录取状态”为“拟录取”的推免生须在我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后的24小时内进行待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即视为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一经确认,不予更改。

3.体检结果有问题的推免生,须到我校校医院进行复检。我校将电话通知须参加复检的推免生。

4.根据教育部最新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专业学位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计划的配置情况,对于增加非全日制计划的招生专业进行了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的调整。因此,根据调整后的全日制招生计划,个别专业按照推免生接收计划比例增加了推免生接收计划。特此说明。

5.如后期存在推免生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的情况,我校会在10月8日-9日结合剩余计划,公布递补拟录取名单。敬请相关考生及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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