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石油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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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25
三、接收安排:
1、申请人最迟必须在2013年10月5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达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2、我校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随时通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我校参加复试,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3、在复试期间将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地点:东北石油大学校医院。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外校申请人,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接收函。
5、申请人凭“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简称“推免生登记表”,可在推荐学校领取)和接收函于2013年10月10日-31日在当地办理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者推免无效。
6.推免生将“推免生登记表”(信息要完整)、“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于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后7天内寄送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资格。
2、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3、推免生应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本科学业。如不能取得学士学位、体检不合格者,我校均不录取:
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路199号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机关楼320室),邮编:163318。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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