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4-05-07

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是在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各专业复试人数中最后一名考生的总分成绩而确定,现公布如下。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线为:过A类线的基础上按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下降20分。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专业
序号
学院代码及名称学位类型专业代码及名称复试线
1102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学位125200公共管理(非全日制)182
2107管理学院专业学位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62
3112经济学院专业学位025100金融(非全日制)338
4112经济学院专业学位125300会计(非全日制)201
5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01教育管理(非全日制)350
6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02学科教学(思政)(非全日制)362
7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03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351
8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04学科教学(数学)(非全日制)357
9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08学科教学(英语)(非全日制)363
10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16心理健康教育(非全日制)350
11162合规研究院专业学位035102法律(法学)(非全日制)331
12175医院管理研究院专业学位125100工商管理(非全日制)164
13101材料学院专业学位085601材料工程288
14102政府管理学院专业学位035200社会工作372
15103传播学院专业学位055200新闻与传播365
161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273
171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274
181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403集成电路工程306
19105法学院专业学位035101法律(非法学)354
20105法学院专业学位035102法律(法学)359
21106高等研究院专业学位025200应用统计370
22106高等研究院专业学位085408光电信息工程273
23106高等研究院专业学位085701环境工程276
24106高等研究院专业学位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282
25108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602化学工程275
26108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701环境工程307
27109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406控制工程319
28109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501机械工程325
29109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509智能制造技术329
30110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专业学位085404计算机技术300
31110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专业学位085405软件工程302
32110计算机与软件学院专业学位085410人工智能312
331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专业学位085100建筑340
341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专业学位085300城乡规划371
351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专业学位085410人工智能(城市)273
361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专业学位085704测绘工程278
37112经济学院专业学位025200应用统计346
38112经济学院专业学位025400国际商务355
39114微众银行金融科技学院专业学位085410人工智能(金融)287
40115人文学院专业学位045300国际中文教育378
41116心理学院专业学位045400应用心理350
42117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专业学位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275
43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07学科教学(生物)357
44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12学科教学(体育)362
45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14现代教育技术375
46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15小学教育373
47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45118学前教育378
48118教育学部专业学位085410人工智能(教育)273
49119数学科学学院专业学位025200应用统计349
5012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901土木工程278
5112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6100交通运输274
52122外国语学院专业学位055100翻译365
5312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407仪器仪表工程309
5412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408光电信息工程273
5512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专业学位085803核能工程283
56124医学部专业学位085409生物医学工程276
57124医学部专业学位085410人工智能(医疗)288
58124医学部专业学位105100临床医学338
59124医学部专业学位105300公共卫生305
60124医学部专业学位105500药学304
61125艺术学部专业学位135700设计383
62127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专业学位085408光电信息工程285
64167大数据国家工程实验室专业学位085404计算机技术293
65181光明实验室专业学位085404计算机技术276
66181光明实验室专业学位085410人工智能274
68174影像医学中心专业学位105100临床医学348
72101材料学院学术学位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276
73102政府管理学院学术学位030200政治学365
74102政府管理学院学术学位120400公共管理学410
75103传播学院学术学位050300新闻传播学376
761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273
771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291
78105法学院学术学位030100法学359
83107管理学院学术学位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366
84107管理学院学术学位120200工商管理学347
85108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70300化学347
86108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83200食品科学与工程297
87109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80200机械工程330
88109机电与控制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340
89110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术学位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25
901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术学位081300建筑学337
911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术学位083300城乡规划学292
9211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学术学位0871Z1地理信息与智慧城市290
93112经济学院学术学位020100理论经济学338
94112经济学院学术学位020200应用经济学366
96112经济学院学术学位120201会计学370
97113马克思主义学院学术学位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392
99115人文学院学术学位010100哲学355
100115人文学院学术学位050100中国语言文学373
101116心理学院学术学位040200心理学377
102117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学术学位071000生物学288
103117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学术学位071300生态学288
104118教育学部学术学位040100教育学388
105119数学科学学院学术学位070100数学301
106119数学科学学院学术学位071400统计学393
107120体育学院学术学位040300体育学319
108121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81400土木工程285
110122外国语学院学术学位050200外国语言文学366
11512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70200物理学290
116123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学术学位080300光学工程273
117124医学部学术学位083100生物医学工程287
118124医学部学术学位100100基础医学304
119124医学部学术学位107200生物医学工程306
120125艺术学部学术学位130100艺术学363
121125艺术学部学术学位140300设计学384
122127微纳光电子学研究院学术学位080300光学工程282
123128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学术学位020100理论经济学338
124167大数据国家工程实验室学术学位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5
125181光明实验室学术学位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91
129126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学位070200物理学301
130126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学位080200机械工程345
131126应用技术学院学术学位083100生物医学工程293
132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055100翻译365
133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085404计算机技术288
134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085408光电信息工程277
135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085409生物医学工程273
136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085501机械工程303
137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085601材料工程274
138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086100交通运输277
139126应用技术学院专业学位105500药学317
140132深大韩师硕士生联合培养中心专业学位045114现代教育技术350
141132深大韩师硕士生联合培养中心专业学位085601材料工程283
142132深大韩师硕士生联合培养中心专业学位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278
143183深圳理工大学联培项目专业学位085404计算机技术282
144183深圳理工大学联培项目专业学位085409生物医学工程301
145183深圳理工大学联培项目专业学位085601材料工程273
146183深圳理工大学联培项目专业学位086001生物技术与工程277

注:专业序号13、27、28、30、32等理工类专业含科教融合和产教融合等联合培养计划,具体详见各专业招生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接收调剂专业及调剂需求将在4月7日前公布。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上级有关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要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完善分类选拔机制,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二)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严格复试、调剂、录取管理,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复试工作规范有序,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及时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四)坚持加强领导,确保安全平稳。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应急处置,加强舆情应对,加强录取数据审核报送,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复试工作的领导与组织

(一)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各招生学院(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招生学院(部)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订本学院(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按专业成立复试小组。

(三)鉴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将于4月8日开放,复试工作分为两阶段进行,4月8日前为第一阶段,4月8日后为第二阶段。第一阶段对一志愿考生复试,第二阶段对调剂生单独复试。

(四)跨界(学科交叉融合及产教跨界融合)联合培养项目由归属学院(部)负责统一管理。

三、复试名单的确定

(一)复试人数一般为本专业录取指标(不含推免生,下同)的150%(小数点进位,下同)。

(二)一志愿上线(《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下同)考生数已达到录取指标150%的专业不再接收调剂生。

(三)分批次组织复试,即第一批次对一志愿考生组织复试,后续再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

(四)对调剂生单独组织复试的批次,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一般为200%左右。

(五)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同一复试批次内考生一起复试、排名。

四、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通知

各招生学院(部)负责通知本单位所有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复试。

(二)招生学院(部)制定和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各招生学院(部)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复试日程,提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专业具体的招生指标、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方式、内容、程序、资格审查、日程等信息。

五、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

我校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网上报到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同时确认考试时间、地点。复试时需核验身份证、准考证,禁止携带通讯设备,迟到15分钟禁止参加当科考试。

(一)复试主要方式(复试满分300分,MBA、MPA专业除外)

1.专业复试科目,满分100分。可设置笔试,具体考核形式、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2.综合面试

(1)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

(2)每个面试分组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

(3)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考官须独立评分。

(4)满分120分。

3.英语测试

包括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80分。可设置笔试,具体考核形式、考试时间由学院制定。

4.如专业复试科目、英语、思想政治等考核测试独立于综合面试进行的,考官不少于2人。

5.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满分为200分,会计硕士(MPAcc)复试满分为30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分,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二)复试主要内容

为提高复试的选拔性和针对性,各招生学院(部)可以根据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确定复试内容。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专业素质和能力

(1)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听说写能力和阅读文献能力;

(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5)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门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攻读硕士研究生。“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专项专用,不得挪用。我校专项政策如下:

报考我校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上线人员充足,专业学位专业士兵计划复试线为:过《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含单科)的基础上按一志愿复试分数线下降20分。学术学位专业士兵计划享受10分政策加分。不接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七、调剂规定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各专业调剂工作办法(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由各招生学院(部)制定并报学校批准后公布。

(一)调剂基本条件

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综合性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1.须符合《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全日制专业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调剂。

3.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业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二)调剂程序

1.研究生院于2024年4月8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有调剂需求并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浏览本校发布的生源缺额信息,按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要求填报调剂至本校的志愿。不通过调剂系统调剂的考生将无法录取。

3.有调剂需求的招生学院(部)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对遴选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4.接到网上复试通知的考生必须在系统上确认同意参加本校复试。

5.招生学院(部)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和确定调剂生是否被拟录取。

6.拟录取的调剂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本校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

八、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五)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六)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录取原则

(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

(二)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择优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考生复试总成绩高于复试满分60%者即录取。

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

(三)拟录取名单的确定须和当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保持一致。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硕士生新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以同等学力身份录取者除外)。

7.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8.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十、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与录取的公平、公正性全面负责,不断完善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过程的监督。复试期间,纪检(监察)室或纪检小组及研究生院采用现场巡考的方式进行考试监督,对复试与录取工作中不规范的做法及时给予纠正。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87条,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各招生学院(部)须于复试前,在本院(部)网站公布各专业招生指标数、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方式、内容、程序等信息。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立即将学院同意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报研究生院,经核准后在本单位公布。招生学院(部)负责将考生的复试成绩通知考生。最后拟录取名单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10个工作日。

(四)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五)保证投诉、申述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复试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述。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各招生学院(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对投诉和申述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及时向学校报告并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十一、录取类别、档案调取和定向协议签署

根据教育部规定,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两种: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非定向生)、定向就业研究生(简称定向生)。我校全日制专业只招收非定向生,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拟录取的非定向生,须根据我校发放的《硕士生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的人事档案通过机要寄到我校档案馆。

拟录取的定向生,无需调转人事档案,但须完成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寄送至我校档案馆。现实表现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二)向我校领取签订定向协议,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协议(一式三份)。

十二、其它

(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招生学院(部)在复试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对拟录取考生档案进行政审(定向生人事档案按规定留在原工作单位不用调取,其工作学习单位提供现实表现政审材料)。政审结束将档案密封后交档案馆,将政审不合格名单立即报研究生院。

(三)持有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台湾居住有效身份证明并已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的复试线与大陆考生一致,未进入复试或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仍可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详见《深圳大学2024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待发布)。

(四)录取的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五)各招生学院(部)联系方式见《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ehall.szu.edu.cn/gsapp/sys/zsjzapp/index.do

 

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时间

具体事项

学院通知

体检报告审核(纸质报告审核):
  1、已被待录取考生各招生学院(部)检查体检报告的体检时间须为我校指定的时间,体检医院为深圳大学总医院、深圳大学附属华南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协和深圳医院、深圳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2、各招生学院(部)检查每位考生的体检结果是否合格,是否有总检医生签名。如考生体检结果为不合格,学院负责记录情况,并于提交复试资料时将情况汇报给研究生院。如有考生体检报告没有总检医生签名,应立即让考生去医院补上签名。

学院通知

提交报到材料: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复试系统进行网上报到: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系统暂未开放)
   1、应届毕业生:
  ①填写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码;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扫描照片(合并为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学生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
  ④成绩单扫描照片(一份pdf或者一张小于5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成绩单.jpg或成绩单.pdf,须能看清楚修读科目名称、学分、分值等信息);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2、往届毕业生:
  ①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毕业证书扫描照片(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毕业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现场签订提交纸质版)。
   3、补充材料:
  ①《退出现役证》扫描照片及《入伍批准书》扫描照片(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2张分别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退出现役证.jpg或者入伍批准书.jpg,须能看清楚号码);
  ②其他政策加分材料扫描照片(所有政策加分考生,仅限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政策加分.jpg)
 
  注:以上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须到9月1日或者更长。
 
  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须在下面三个网址之一能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在线验证码)
   http://www.chsi.com.cn/xlrz/paper/report/gdjyxl.action(学历认证报告编号)
   http://zwfwbl.cscse.edu.cn/homeView/contactUs?type=2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复试:
  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部)通知为准。

拟录取:
   1、向学院领取相关材料:拟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领取《调档函》。
   2、需要签定向协议的考生(非全日制专业考生):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提交一式三份协议及《现实表现》材料。

5月5日前

调档:
   1、已领《调档函》的考生,根据《调档函》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档案室。
   2、按教育部规定,若考生的档案不能按时寄达招生单位,由此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予承担。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s://yz.szu.edu.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汇元楼435室

邮政编码:518060


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需求


联合培养硕士项目


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深圳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说明:

1.接收调剂复试数一般为缺额数的200%,招生学院视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大复试比例。

2.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跨门类调剂,考试科目及一志愿报考专业要求详见调剂工作办法。

3.我校优先接收以下考生进入复试: ①发表过学术论文或者参加过科研项目者; ②竞赛获奖者; ③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者相近者。

4.不接收士兵计划、少干计划等专项计划调剂申请。

5.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专业学位接收调剂指标含少量松山湖实验室、东江实验室等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指标。

6.我校可视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具体调剂信息请登陆各学院官网查看。各招生学院(部)官网及联系方式

我校调剂报名时间一般为4月8日0:00-12:00,具体请登陆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查看。


深圳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统考复试工作已经结束。现按照学校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4382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月6日-5月17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5月17日前向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者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反映。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755-26536177 电子邮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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