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上海海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大纲等招生信息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和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设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交通运输工程、电气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管理科学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1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52个本科专业。拥有19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现有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上海市高峰学科,2个上海市高原学科,9个部市级重点学科,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和材料科学4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港航物流学科保持全球领先。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17个上海市本科教育高地。现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实践教学示范中心,1个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设有水上训练中心,拥有4.8万吨散货教学实习船“育明”轮。
学校在校生27000余名,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6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近8000人,留学生900余人。学校致力于培养国家航运业所需要的各级各类专门人才,已向全国港航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输送了逾20万毕业生,被誉为“高级航运人才的摇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七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试题(包括副题)、参考答案、评分参考(指南)等应当按照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第八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第九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第十条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十一条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年度招生计划。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
第十二条 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国家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第三章 报名
第十三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年9月1日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三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三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全日制专业接收推免生。
第十六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国家招生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应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七条 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十九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四章 初试
第二十条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二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第二十二条 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第二十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
第二十四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报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我校在考生准考证上注明具体要求。
第二十五条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补考程序为:我校将初步审查同意补考的考生姓名、报考单位、补考科目及补考原因一一写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自行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补考。
各补考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
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1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办法执行。
第五章复试
第二十八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第三十条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第三十一条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第三十二条 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三十三条 我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三十四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第三十五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三十六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三十七条 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三十八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三十九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环节公布。
第六章调剂
第四十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第四十一条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我校不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调剂考生的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第四十二条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一)报考照顾专业(指工学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硕士、体育学、体育硕士,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二)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第四十三条 我校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第七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四十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六条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八章 录取
第四十七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上海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在我校,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第四十九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五十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在2024年5月1日前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上报。
第五十一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五十二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第九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五十三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shmtu.edu.cn)向社会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
第五十四条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十章 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五十七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十一章 学费、学制和住宿
第五十八条 学费、学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一览表》。
原则上定向研究生以及非全日制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第十二章 奖励、资助
第五十九条 我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研究生奖助覆盖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主要包含: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三)一年级研究生奖学金;
(四)学业综合奖学金;
(五)各类专项奖学金;
(六)企业奖学金;
(七)三助岗位津贴等。
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提供奖学金,在学期间最高可获5万元奖学金。对科研能力强的学生提供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最高额度可达5万元。
我校优秀研究生还可获得到国外知名大学进行校际学术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关于我校研究生奖助的具体规定详见我校公布的相关文件https://gs.shmtu.edu.cn。
第十三章 其他
第六十条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考研相关信息和各学院研究生教育及导师介绍均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工作和各学院网站内公布。其他未尽事宜,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yz.shmtu.edu.cn)。
单位代码:10254
联系部门: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电 话:021-38284585
联系人:陶老师 朱老师 李老师
电子信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网 址:https://yz.shmt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
监督和申诉渠道:电话:021-38284585;电子邮箱:gs_admission@shmtu.edu.cn
2024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大纲(更新完毕)
科目代码 | 623 | 科目名称 | 法学综合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参考书目 | 详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 | ||
考试内容 | |||
一、民法学总则编
二、法理学基本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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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817 | 科目名称 | 宪法与行政法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参考书目 | 详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 | ||
考试内容 | |||
宪法学考试内容: 一、宪法学基本原理
4.宪法的效力与作用 二、宪法的历史发展
三、宪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
五、国家基本制度
六、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七、国家机构
5.中央军事委员会;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7.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8.监察委员会;9.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10.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八、宪法实施的监督
行政法学考试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概念
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3.服务论:我国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定位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
四、行政主体概述
五、行政行为(一)
六、行政行为(二)
6.行政合同;7.行政指导;8.行政征收;9.行政强制; 七、行政程序
八、行政复议
九、行政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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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818 | 科目名称 | 经济法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参考书目 | 详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 | ||
考试内容 | |||
一、经济法的一般理论
二、经济法主体制度
三、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
四、宏观经济调控法律制度概述
五、经济监管法律制度
六、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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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819 | 科目名称 | 海商法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参考书目 | 详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 | ||
考试内容 | |||
一、海商法基础理论
二、船舶与船员
三、海上运输合同
(包括航次租船合同)
四、租船合同
五、海事法
六、海上保险法
七、海商法其他特别制度
2. 海事诉讼时效 3.涉外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
科目代码 | 824 | 科目名称 | 刑法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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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刑法总论 1.刑法的概念、渊源、分类、性质、机能与目的 2.刑法的制定、修改与根据 3.刑法的规范、体系与解释 4.刑法的基本原则概述,罪刑法定原则,法益保护原则,责任主义原则。 5.刑法的空间适用范围,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6.犯罪的一般概念,犯罪的基本分类,犯罪的成立条件。 7.不法概述,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阻却事由。 8.责任与责任要素概述,积极的责任要素,消极的责任要素。 9.犯罪的特殊形态概述,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不能犯,犯罪中止。 10.共同犯罪的理论前提,共同犯罪的形式,参与人的形态,间接正犯,共同正犯,狭义的共犯,必要的共同犯罪,承继的共同犯罪,不作为的共同犯罪,身份犯的共同犯罪,片面的共同犯罪,共犯与认识错误,共犯与犯罪形态,共犯人的处罚原则。 11.罪数的区分,单纯的一罪,包括的一罪,科刑的一罪,并罚的数罪。 12.法律后果与刑事责任,法律后果与处罚条件,法律后果与制裁措施。 13.刑罚的概念,刑罚的目的,刑罚的功能。 14.刑罚的体系概述,主刑,附加刑。 15.量刑概述,量刑情节,量刑制度,量刑方法,数罪并罚,缓刑。 16.刑罚执行概述,减刑,假释。 17.非刑罚的法律后果概述,单纯宣告有罪,非刑罚处罚,保安处分。 18.法律后果的消灭概述,时效,赦免。 二、刑法各论 1.罪刑各论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与基本内容,刑法分则的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 2.危害国家安全罪 3.危害公共安全罪 4.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5.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6.侵犯财产罪 7.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8.贪污贿赂罪 9.渎职罪 三、《刑法修正案(十一)》 |
科目代码 | 825 | 科目名称 | 民法分论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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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物权 1.物权的概念、性质、特征、客体、效力与类型;2.物权法的含义、调整范围、功能、立法目的与基本原则;3.物权变动;4.物权保护;5.所有权;6.用益物权;7.担保物权;8.占有 二、合同 1.债的概念、特征、要素、分类及法律适用;2.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3.合同法的概念、特征与调整对象;4.合同的订立;5.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6.合同的效力;7.合同的履行;8.合同的保全;9.合同的转让;10.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1.违约责任;12合同的解释;13.转移财产的合同;14.提供服务的合同;15.技术合同;16.合伙合同;17.准合同 三、人格权
四、婚姻家庭
五、继承
六、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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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826 | 科目名称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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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理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历史和功能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五、环境法律责任 六、环境保护法的实施 七、国际环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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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827 | 科目名称 | 民事诉讼法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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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民事诉讼法概述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理论、基本原则、基本制度 三、当事人与诉讼代理人 四、管辖制度 五、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 六、法院调解与诉讼和解 七、民事诉讼保障制度 八、 第一审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九、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十、第二审程序、再审程序 十一、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 十二、民事执行程序 十三、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十四、司法协助 |
科目代码 | 432 | 科目名称 | 统计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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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 统计学 1.调查的组织和实施。 2.概率抽样与非概率抽样。 3.数据的预处理。 4.用图表展示定性数据。 5.用图表展示定量数据。 6.用统计量描述数据的水平:平均数、中位数、分位数和众数。 7.用统计量描述数据的差异:极差、标准差、样本方差。 8.参数估计的基本原理及求解。 9.一个总体和两个总体参数的区间估计。 10.样本量的确定。 11.假设检验的基本原理。 12.一个总体和两个总体参数的检验。 13.方差分析的基本原理。 14.单因子方差分析的实现和结果解释。 15.变量间的关系;相关关系和函数关系的差别。 16.一元线性回归的估计和检验。 17.用残差检验模型的假定。 18.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19.多元线性回归的拟合优度和显著性检验; 20.多重共线性现象。 21.时间序列的组成要素。 22.时间序列的预测方法。 二、 概率论 1.事件及关系和运算; 2.事件的概率; 3.条件概率、乘法公式、全概率公式、贝叶斯公式; 4.随机变量的定义; 5.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列和分布函数;离散型均匀分布、二项分布和泊松分布; 6.连续型随机变量的概率密度函数和分布函数;均匀分布、正态分布和指数分布; 7.随机变量的期望与方差; 8.随机变量函数的期望与方差; 9. 多维随机变量及其分布;边际分布函数、边际密度函数、随机变量间的独立性。 |
科目代码 | 810 | 科目名称 | 管理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 小时 |
参考书目 | 周三多、陈传明、刘子馨、贾良定主编.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 复旦大学出版社 | ||
考试内容 | |||
一、导论 (一)管理的内涵 二、 管理思想的发展 (一)古典管理理论 (二)现代管理理论 三、决策与计划 (一)决策的内涵、过程和理论 (二)计划的内涵、过程和实施 三、 组织 (一)组织结构与设计 (二)人员配备 (三)组织文化 四、 领导 (一)领导的性质、方式及其理论 (二)激励的性质、激励理论 (三)沟通的内涵、障碍及其克服 (四)冲突与谈判 五、 控制 (一)控制的内涵、理论与方法 (二) 风险控制与危机管理 六、创新 (一)创新的内涵、过程和组织 (二) 组织创新 |
科目代码 | 811 | 科目名称 | 经济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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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导论、西方经济学的介绍 一、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三、生产技术与成本 五、不完全竞争市场 七、一般均衡论和福利经济学 九、宏观经济的基本指标及其衡量 十、国民收入的决定:收入—支出模型 十一、国民收入的决定:IS—LM模型 十二、国民收入的决定:AD—AS模型 十三、失业与通货膨胀 十四、经济增长 十五、宏观经济政策 |
科目代码 | 622 | 科目名称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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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和发展 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创立与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特征,马克思主义的当代价值,自觉学习和运用马克思主义 二、世界的物质性及发展规律 世界的多样性与物质统一性,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唯物辩证法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三、实践与认识及其发展规律 实践与认识,真理与价值,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四、人类社会及其发展规律 人类社会的存在与发展,社会历史发展的动力,人民群众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五、资本主义的本质及规律 商品经济和价值规律,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上层建筑 六、资本主义的发展及其趋势 垄断资本主义的形成与发展,正确认识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资本主义的历史地位和发展趋势 七、社会主义的发展及其规律 社会主义五百年的历史进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实践中探索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 八、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及其最终实现 展望未来共产主义新社会,实现共产主义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科目代码 | 813 | 科目名称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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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进程与理论成果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提出及其内涵,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历史进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理论成果及其关系。 二、***思想及其历史地位 ***思想的形成和发展,***思想的主要内容和活的灵魂,***思想的历史地位。 三、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形成的依据,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总路线和基本纲领, 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道路和基本经验。 四、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五、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初步探索的理论成果 初步探索的重要理论成果,初步探索的意义和经验教训。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的社会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发展过程。 七、邓小平理论 邓小平理论首要的基本的理论问题和精髓,邓小平理论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八、“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核心观点、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九、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和历史地位。 十、***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导论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立的时代背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两个结合”的重大成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完整的科学体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好用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一以贯之。 十二、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
中国***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坚持人民至上,全面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统筹推进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开放,将改革开放进行到底。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十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教育、科技、人才战略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 十八、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信,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健全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巩固和发展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 十九、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法治中国。 二十、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 文化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力量,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 二十一、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社会建设 让人民生活幸福是“国之大者”,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十二、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 二十三、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统筹各领域安全的新安全格局,开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十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 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加快推进国防和***现代化。 二十五、坚持“一国两制”和推进祖国完全统一 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完全统一。 二十六、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新时代中国外交在大变局中开创新局,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二十七、全面从严治党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 |
科目代码 | 211 | 科目名称 | 翻译硕士英语 |
试卷总分 | 10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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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语法和词汇(考查考生对英语语法的运用能力,以及考生英语词汇量的积累程度); 二、阅读理解(题材广泛,可以包括人物传记、社会、文化、日常知识、科普常识等); 三、翻译(包括英汉翻译和汉英翻译,考查考生英汉互译的能力); 四、写作(能够正确表达思想,意义连贯,无明显语法错误)。 |
科目代码 | 252 | 科目名称 | 法语(自命题) |
试卷总分 | 10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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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名词、冠词与数词。 二、形容词。 三、代词。 四、动词的种类: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代词式动词、无人称动词、助动词。 五、动词的语态。 六、动词的直陈式、命令式、条件式(现在时)、虚拟式(现在时)。直陈式包括现在时、最近将来时、最近过去时、复合过去时、未完成过去时、愈过去时、简单将来时和先将来时。 七、动词的不定式、分词式。 八、介词及介词短语。 九、副词、连词。 十、简单句与复合句。 十一、直接引语与间接引语。 |
科目代码 | 253 | 科目名称 | 日语(自命题) |
试卷总分 | 10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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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考试目的 6.考查一定比例的复杂句的理解及翻译 二、考试内容 三、考试形式 |
科目代码 | 256 | 科目名称 | 英语(自命题) |
试卷总分 | 10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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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词汇和语法 1、大学英语教学大纲语法结构表1-4级 2、词语认知,词义辨析 3、习惯搭配 二、阅读理解 1、材料主旨和大意 2、文章事实和细节 3、判断和推论,能理解上下文逻辑关系 三、 完形填空 1、结构词和词组 2、实义词和词组 四、翻译与写作 1、具备译写能力 2、各类文章写作,包括记叙文、说明文和议论文 3、文体和语体意识 |
科目代码 | 357 | 科目名称 | 英语翻译基础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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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1.英译汉(经济、商务、金融、或法律类文体一篇) 2.英译汉(科学、技术、或医学类文体一篇) 3.汉译英(用户手册、用户指南、操作手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类文体一篇) 4.汉译英(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等科技类文体一篇) 5.译文编辑修订(英译汉编辑修订,体裁不限) |
科目代码 | 448 | 科目名称 |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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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中外历史文化名词及当代社会及技术名词解释(包括对中外文化、国内国际政治、经济、法律、科技以及中外人文、历史、地理等方面知识) 汉语写作(根据所提供的信息和场景,写出一篇实用短文。体裁包括手册、会议通知、商务信函、备忘录、广告等,要求简明扼要,突出专业性、技术性和实用性) |
科目代码 | 621 | 科目名称 | 综合英语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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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语言运用--注重语用、书面语能力考核; 二、阅读理解 1、一般英美报刊杂志上的社论、政治和书评 2、一般历史传记及文学作品 3、文章的思想观点,通篇布局,语言技巧及修辞手法 三、文学、语言学及翻译学基本常识 四、作文 1、根据所给题目及要求撰写说明文 2、根据所给题目及要求撰写议论文。 |
科目代码 | 630 | 科目名称 | 综合日语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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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本考试采取客观试题与主观试题相结合,单项技能测试与综合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法。 |
科目代码 | 812 | 科目名称 | 语法与翻译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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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语法---以主观题为主;包括句子成分分析、改错
1、动词的时和体 2、将来时间表示法
1、关系分词 2、条件句 3、直接引语和间接引语
翻译: 一、英汉互译的基本技巧和能力,注重翻译的文体、体裁适切性;注重特定用途翻译; 二、中国和英语国家的社会、文化等背景知识 |
科目代码 | 830 | 科目名称 | 日语语法与翻译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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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日语语法: 要求考生能全面、规范地理解并运用日语语法、句型等知识; 理解日语语法的基本概念,能使用日语,就某个语言现象,从日语语法学的视角表达自己的观点。 二、日汉互译: 要求应试者熟练掌握日汉互译的基本技巧和能力; 了解中国和日本的社会、文化、历史等背景知识; 能够关注中日两国的时政,对相关新词有一定的积累; 译文要求忠实原文,用词准确、表达通顺,无误译、漏译等现象。 |
科目代码 | 609 | 科目名称 | 数学分析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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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实数集与函数 1、实数集完备性基本定理;2、确界原理;3、函数概念及具有某些特性的函数。 二、数列极限与函数极限 1、极限概念及性质;2、极限存在的条件;3、重要极限及无穷小(大)量。 三、一元函数的连续性、导数与微分 1、函数连续性概念及性质;2、导数概念及求导法则;3、含参变量函数的导数;4、高阶导数;5、微分。 四、微分中值定理及其应用 1、中值定理及其在函数单调性和不定式极限中的应用;2、泰勒公式;3、函数的极值、最值、凹凸性与拐点。 五、不定积分 1、不定积分概念与基本积分公式;2、换元积分法与分部积分法;3、有理函数和可化为有理函数的不定积分。 六、定积分及其应用 1、定积分概念及性质;2、定积分计算;3、定积分在几何问题中的应用;4、定积分在物理中的应用。 七、反常积分 1、反常积分概念、性质及敛散性判别。 八、数项级数、函数项级数及傅里叶级数 1、数项级数敛散性;2、函数列与函数项级数一致收敛性;3、函数展开为幂级数和傅里叶级数。 九、多元函数微分学 1、多元(二元)函数概念、极限、连续性与可微性;2、复合函数微分法;3、方向导数与梯度;4、泰勒公式与极值;5、隐函数(组)求导及其应用。 十、含参量积分 1、参量正常积分;2、含参量反常积分;3、欧拉积分。 十一、重积分 1、二重和三重积分的概念、性质及其计算;2、重积分的应用。 十二、曲线与曲面积分 1、第一、二型曲线与曲面积分;2、格林公式·积分与路径无关性;3、高斯公式与斯托克斯公式。 |
科目代码 | 831 | 科目名称 | 高等代数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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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行列式 1、行列式的性质和计算;2、行列式按行按列展开;3、克莱姆法则。 1、矩阵运算;2、初等矩阵与初等变换;3、可逆矩阵;4、分块矩阵;5、矩阵的秩;6、矩阵乘积的秩和行列式;7、矩阵的等价,合同,相似,正交相似;8、矩阵的特征值和特征向量,矩阵的对角化。 三、线性方程组 四、多项式 1、整除和最大公因式;2、因式分解;3、复系数多项式、实系数多项式与有理系数多项式。 1、向量内积的定义和性质;2、标准正交基(组)和度量矩阵;3、正交变换和正交矩阵;4、对称变换、实对称矩阵的标准形。 |
科目代码 | 804 | 科目名称 | 自动控制原理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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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自动控制的一般概念 1、自动控制的基本原理。 2、自动控制系统的基本要求。 二、控制系统的数学模型 1、传递函数。 2、结构图与信号流图。 三、线性系统的时域分析法 1、时间响应。 2、稳定性分析及稳态误差计算。 四、线性系统的根轨迹法 1、根轨迹的绘制。 五、线性系统的频域分析法 1、奈氏判据。 2、对数频率稳定判据。 3、伯德图的绘制。 六、线性系统的校正方法(一般了解) 七、线性离散系统的分析与校正 1、Z变换法。 2、稳定性分析。 八、非线性控制系统分析 1、相平面法。 2、描述函数法。 九、线性系统的状态空间分析与综合 1、状态空间分析法。 2、可控性与可观测性。 3、线性定常系统的反馈结构及状态观测器。 |
科目代码 | 805 | 科目名称 | 工程力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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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1.常见约束性质,受力图; 2.平面力系分析计算; 3.空间力系分析计算; 4.桁架、摩擦、重心。 材料力学部分: 1.截面法、内力、应力、应变和变形的概念; 2.拉压杆的内力、应力和变形分析;简单拉压静不定问题; 3.联接件的强度计算; 4.圆轴扭转内力、应力和变形分析; 5.梁的内力计算、弯曲正应力、切应力强度条件; 6.梁的弯曲变形计算、刚度校核、超静定梁求解; 7.应力状态,主应力、应力圆分析,广义胡克定律。 8.常用强度理论,拉压弯扭组合强度计算; 9.压杆稳定计算。 |
科目代码 | 820 | 科目名称 | 电路原理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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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集总参数电路模型和电路定律 1.实际电路与电路模型,集总参数(集中参数)电路的概念。 2.电路变量,电压、电流的参考方向。 3.电路元件,基本无源电路元件的特性及其电压-电流关系,电压源、电流源及受控源。 4.电功率与电能量。 5.图论基础知识,有向图,树,基本回路,基本割集。 6.基尔霍夫电流定律(KCL)、基尔霍夫电压定律(KVL)。 7.关联矩阵,基本回路矩阵,基本割集矩阵。 8.线性元件和线性电路的概念,非线性元件和非线性电路的基本概念。 9.端口的概念,一端口网络,二端口网络。 10.二端口的方程和参数,二端口的等效电路,二端口的连接。 二、电阻电路分析 1.等效的概念,电源的串、并联,串、并联电阻电路的计算,星形联结与三角形联结电阻电路的等效变换,实际电源的两种模型及其等效互换。 2.支路法、回路(网孔)电流法、结点电压法,回路电流方程的矩阵形式,结点电压方程的矩阵形式。 3.叠加定理、戴维南定理与诺顿定理,替代定理,最大功率传输定理,特勒根定理。 4.含有理想运算放大器的电阻电路的分析。 5.用小信号分析法分析非线性电阻电路,用分段线性化方法分析非线性电阻电路。 三、动态电路的分析 1.一阶电路的微分方程及初始条件,换路定则,时间常数。 2.一阶电路的零输入响应、零状态响应、全响应,求解一阶电路的三要素法,自由分量与强制分量的概念,稳态响应与暂态响应的概念。 3.简单二阶电路的微分方程及初始条件,二阶电路的响应中振荡解与非振荡解,过阻尼电路、临界阻尼电路、欠阻尼电路的概念。 4.阶跃函数与阶跃响应,冲激函数与冲激响应。 5.状态方程和输出方程的列写。 6.应用拉普拉斯变换分析线性动态电路(即复频域分析)基础,运算电路,网络函数,极点,零点。 四、正弦激励下电路的稳态分析 1.正弦量的有效值,正弦量的相量表示,相量法的基本概念。 2.电路元件的电压-电流关系的相量形式,阻抗、导纳及其等效互换,基尔霍夫定律的相量形式。 3.用相量法分析正弦稳态电路时的电路方程、电路定理,正弦稳态电路的分析,相量图。 4.正弦电流电路的瞬时功率、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功率因数,功率因数的提高,复功率计算,复功率守恒,正弦稳态电路中的最大功率传输。 5.互感,耦合系数,并联耦合电路的去耦等效电路,含有耦合电感电路的计算。 6.空心变压器的电路模型和等效电路,理想变压器的伏安关系,含有理想变压器的电路的计算。 7.三相电路的联接方式,对称三相电路中电压、电流和功率的计算,不对称三相电路的概念,三相电路功率的测量。 8.频率响应的概念,波特图,串联谐振与并联谐振。 五、非正弦周期电流电路的稳态分析 1.非正弦周期电压、电流的有效值、平均值,非正弦周期信号的频谱。 2.非正弦周期电源激励下电路的稳态响应的计算,非正弦周期电流电路中的平均功率。 3.三相电路中的谐波。 |
科目代码 | 806 | 科目名称 | 信号与系统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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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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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 | 828 | 科目名称 | 计算机综合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参考书目 | 详见我校研招网招生专业目录 | ||
考试内容 | |||
一、C语言程序设计 1、C语言程序设计基本概念与基本知识 二、数据结构 1、数据结构的基本概念,算法的描述和算法分析。 2、线性表及其扩展的定义、性质、存储及基本操作。 3、树及其扩展的定义、性质、存储及基本操作。 4、图的定义、性质、存储及基本操作。 5、静态查找、动态查找以及散列查找的概念、性质、基本操作及其分析。 6、排序的基本概念及各种内部排序方法及其分析比较。 三、操作系统 1、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特性和功能。 2、进程基本概念与进程调度基本算法。 3、进程同步与死锁的机制与相关操作。 3、内存管理方式,页面置换算法。 4、I/O设备的基本概念与控制方式,I/O 软件层次结构与接口基本知识。 5、文件系统的基本概念,磁盘管理方式及调度算法。 |
科目代码 | 807 | 科目名称 | 交通运输工程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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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 交通运输系统规划 2水运交通系统规划 2智能运输系统的评价和标准化 4 人工智能在港航业的应用前景 三、 物流工程与管理 1 物流管理基本理论与方法 2物流信息系统与技术 4 智慧物流 四、 水路运输系统 2 船舶与水运基础设施 4 船舶运输组织 5 港口管理基础 6港口装卸工艺 五、 综合运输与多式联运 4多式联运的基本概念 5 多式联运网络 6多式联运的信息化 |
科目代码 | 838 | 科目名称 | 综合运输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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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交通运输系统规划 1、绪论 2、智能运输系统的评价和标准化3、道路、铁路、水路、航空智能运输系统(包括:汽车自动驾驶系统概述、铁路智能运输系统、水路智能运输系统、航空智能运输系统等) 三、物流工程 |
科目代码 | 801 | 科目名称 | 航海仪器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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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陀螺罗经 2、回声测深仪工作原理与误差分析。 3、换能器的功能、种类及工作原理。 4、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工作原理及误差分析。 |
科目代码 | 803 | 科目名称 | 工程热力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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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一、绪论:工程热力学的研究对象、法定单位及其换算。 二、基本概念:热力系统、平衡态、状态及其状态参数、准平衡过程、可逆过程。 三、热力学基本定律:热力学力第一定律:能量传递与转化、实质、热力学能、闭口系统能量方程、焓、开口系统能量方程、稳定流动能能量方程的应用。热力学第二定律:循环、定律内容、卡诺定理和卡诺循环、克劳修斯不等式、熵、孤立系统熵增原理。 四、理想气体的性质:状态方程、比热容、热力学能、焓、熵、理想气体混合物(基本概念、计算)、空气及其状态参数、焓湿图、湿空气基本热力过程。 五、蒸汽的热力性质:实际气体状态方程、定压下水蒸汽的发生过程、水蒸汽的表和图、水蒸汽的基本热力过程。 六、理想气体热力过程:基本热力过程、多变过程。 七、气体和蒸汽的流动:稳定流动的基本方程,促使流速改变的条件,喷管的流速与流量计算,绝热节流。 八、压气机的热力过程:单级活塞式压气机的工作原理和理论耗功量。余隙容积的影响,多级压缩和级间冷却,叶轮式压气机工作原理。 九、气体动力循环:内燃机理想循环及其热效率,三种内燃机理想循环的比较,燃气轮机定压加热理想循环。 十、蒸汽动装置循环:朗肯循环。 十一、制冷循环:理想制冷循环,压缩空气制冷循环,蒸汽压缩制冷循环,热泵循环。 |
科目代码 | 816 | 科目名称 | 土力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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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1、土的物理性质 1)土的成因 2)土的组成 3)土的结构和构造 4)土的物理性质指标 2、土体的应力计算 1)土中应力 2)自重应力 3)基底接触压力和基底附加压力 4)地基中的附加应力5)有效应力概念 3、土的渗透变形 1)达西渗透定律和渗透系数的测定2)渗透力及渗透稳定性 4、土的压缩与固结 1)土的压缩特性2)地基沉降计算3)地基沉降计算的e-logp方法4)土的固结理论 5、土的抗剪强度 1)土的强度概念 2)土的强度理论3)确定土强度指标的试验4)孔隙水压力系数5)三轴剪切试验中土的性状 6、挡土结构上作用的土压力 1)挡土结构的种类 2)静止土压力 3)朗肯土压力理论4)库仑土压力理论 7、土坡稳定性分析 1)无粘性土土坡稳定性分析 2)粘性土土坡的整体圆弧滑动和条分法 3)瑞典条分法4)毕肖普法 5)非圆弧滑动面土坡稳定性分析 8、地基承载力 1)确定地基承载力的方法,地基土的破坏形式 2)临塑荷载和临界荷载 3)浅基础的地基极限承载力4)规范方法确定地基的承载力 |
科目代码 | 823 | 科目名称 | 船舶静力学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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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1)船舶浮性 2)船舶稳性 3)船舶抗沉性 4)船舶下水计算 第二章船体形状及近似计算 1)主尺度、船型系数和尺度比 2)船体型线图 3)船体计算的数值积分法 第三章 浮性 1)浮性概述2)船舶重量和重心位置的计算3)排水量和浮心位置的计算4)船舶在纵倾状态下排水体积和浮心位置的计算5)水的密度改变时船舶浮态的变化6)储备浮力及载重线标志 第四章初稳性 1)概述2)浮心的移动和稳心及稳心半径3)初稳性公式和初稳性高4)船舶静水力曲线5)重量移动对船舶浮态及初稳性的影响6)装卸载荷对船舶浮态及初稳性的影响7)自由液面对船舶初稳性的影响8)悬挂重量及其他因素对船舶初稳性的影响9)船舶进坞及搁浅时的稳性10)船舶在各种装载情况下浮态及初稳性的计算11)船舶倾斜试验 第五章 大倾角稳性 1)概述 2)船舶静稳性曲线的变排水量计算法3)船舶静稳性曲线的等排水量计算法4)上层建筑及自由液面对静稳性曲线的影响5)静稳性曲线的特征6)动稳性7)船舶在各种装载情况下的稳性校核计算8)船体几何要素对稳性的影响 第六章 抗沉性 1)进水舱的分类及渗透率2)舱室少量进水后船舶浮态及稳性的计算3)舱室大量进水后船舶浮态及稳性的计算4)可浸长度的计算5)分舱因数及许用舱长 第七章 船舶下水计算 1)纵向下水布置概述 2)纵向下水阶段的划分 3)纵向下水曲线计算4)滑道压力的计算 5)下水计算实例6)下水动力学概述 |
科目代码 | 833 | 科目名称 | 材料科学基础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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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第一部分:原子结构与键合 1.原子结构:(1)物质的组成;(2)原子的结构;(3)原子的电子结构; 2.原子间的键合:(1)金属键;(2)共价键;(3)离子键;(4)范德华力;(5)氢键; 3.高分子链 第二部分:晶体结构 1.晶体学基础:(1) 空间点阵和晶胞;(2) 晶向指数和晶面指数; 2.金属的晶体结构:(1) 三种典型的金属晶体结构;(2) 晶体的原子堆垛方式和间隙;(3) 多晶型性; 3.离子晶体的结构:(1)离子晶体的主要特点;(2)配位数与离子的堆积;(3)离子晶体的结构规则;(4)典型离子晶体的结构。 第三部分:高分子材料的结构 1. 高分子材料的合成与分类; 2. 高分子链的结构及构象:(1)高分子链的链接方式和构型;(2)高分子链的几何形状; 3. 高分子的聚集态结构:(1)晶态与非晶态聚合物的结构;(2)聚合物的结晶度与玻璃化温度; 4.高分子材料的性能与结构关系。 第四部分:晶体缺陷 1.点缺陷:(1) 点缺陷的类型与形成;(2) 点缺陷的平衡浓度;(3) 点缺陷的对材料性能的影响; 2.位错:(1) 位错的基本类型和特征;(2) 伯氏矢量;(3) 位错的运动;(4) 位错的弹性性质;(5) 位错的生成和增殖;(6) 实际晶体结构中的位错; 3.表面及界面:(1) 外表面;(2) 晶界和亚晶界;(3) 孪晶界;(4) 相界。 第五部分:材料的相结构及相图 1.合金相结构:(1) 固溶体;(2) 中间相; 2. 二元相图及其类型:(1)相图基本知识:相平衡条件和相律;(2)一元相图; 3.二元相图:(1) 匀晶相图和固溶体凝固;(2) 共晶相图及其合金凝固;(3) 包晶相图及其合金凝固;(4)杠杆法则;(5) 二元相图的几何规律;(6) 调幅分解;(7) 复杂二元相图的分析方法;(8) 根据相图推测合金的性能; 4.三元相图的基础:(1) 三元相图成分表示方法;(2) 三元相图的空间模型;(3) 三元相图的截面图和投影图;(4) 三元相图中的杠杆定律及重心定律; 5.三元匀晶相图; 6.具有两相共晶反应的三元相图。 第六部分:材料的凝固与气相沉积 1. 材料凝固时的晶核形成:(1)均匀形核;(2)形核率;(3)非均匀形核; 2.材料凝固时晶体生长影响因素与规律; 3. 固溶体的凝固理论; 4.共晶合金的凝固理论。 第七部分:扩散与固态相变 1.扩散定律与应用:(1) 菲克第一定律;(2) 菲克第二定律; 2. 扩散机制:(1)间隙扩散与空位扩散;(2)互扩散和柯肯达尔效应;(3) 扩散系数的求解; 3.扩散的影响因素与扩散驱动力; 4.(1)离子晶体的扩散与烧结;(2)纳米晶体的扩散; 5.固态相变的形核; 6.固态相变的晶体成长; 7.扩散型相变; 8.无扩散相变. 第八部分:材料的变形与断裂 1.金属的变形; 2.滑移与孪晶变形:(1)滑移机制;(2)滑移面与滑移方向; 3.单晶体的塑性变形; 4.多晶体的塑性变形:(1)塑性变形的影响因素;(2)晶粒大小对材料强度与塑性的影响; 5.纯金属的变形强化:(1)位错交割;(2)位错反应与增殖; 6.合金的变形与强化:(1)单相合金的变形与强化;(2)低碳钢的屈服和应变时效;(3)第二相对合金变形的影响; 7.冷变形金属的组织与性能; 8.金属的断裂; 9.冷变形金属的回复与再结晶; 10.金属的热变形、蠕变与超塑性; 11.陶瓷晶体的变形。 第九部分:材料的变形与断裂 1.固体的能带理论;2.半导体;3.材料的磁性;4.材料的光学性能;5.材料的热学性能; 6.功能材料举例。 第十部分:材料概论 1.金属材料;2.高分子材料;3.工程结构陶瓷材料;4.复合材料。 |
科目代码 | 834 | 科目名称 | 交通安全与环境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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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第一章 绪论 环境问题、引发的安全健康问题、环境安全问题的治理、环境安全工程的主要研究内容、环境安全工程的发展趋势 第二章 大气环境安全工程 大气污染概述、大气污染的危害、大气环境标准与法规、大气污染防治、室内空气污染危害及防治、突发性大气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 第三章 水环境安全工程 水环境概述、水污染防治法与水质标准、水处理技术、突发性水污染事件的监测与应急处理 第四章 土壤环境安全工程 土壤环境概述、土壤污染与生态安全、土壤环境标准与法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 第五章 固体废物安全处理与处置 固体废物概述、固体废物的管理、固体废物收集与储运、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管理与应急处置 危险化学品概述、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及法规、危险化学品的防火和防爆、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 第七章 物理性污染控制与个体肪护 物理性污染概述、物理性污染的危害、物理性污染防治法规、物理性污染控制与个体防护 |
科目代码 | 837 | 科目名称 | 安全系统工程 |
试卷总分 | 150 | 考试时间 | 3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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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内容 | |||
第1章 安全系统工程概论 1)系统论;2)系统工程;3)系统分析的基本内涵;4)安全系统及安全系统工程的概念 第2章 系统安全定性分析 1)安全检查表;2)预先危险性分析;3)故障类型及影响分析;4)危险性与可操作性研究;5)鱼刺图法;6)作业危害分析 第3章 系统安全定量分析 1)事件树分析;2)事故树分析 第4章 系统安全评价 1)安全评价概述;2)安全评价方法 第5章 系统安全预测与决策 1) 系统安全预测;2)系统安全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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