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外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大纲等招生信息
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具体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 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② 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以上(含两篇)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50分以上。
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加试科目在通知复试时公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5.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当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考试与录取
(一)推荐免试:我院部分专业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申请办法在《外交学院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中公布。
(二)统考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复试在外交学院统一进行,复试时间计划为2024年3月至4月,具体详见届时公布的《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三)初试成绩公布后,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按专业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四)复试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五)简章所列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为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和考生考试成绩做相应调整。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未能按期毕业,取消入学资格。
四、收费与奖助
(一)收费标准:英语口译、日语口译学费20000元/年,金融硕士学费30000元/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费15000元/年。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硕士研究生住宿费900元/年(沙河校区)。住宿费和学费逐年缴纳。
(二)奖助政策: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含两部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分为一等奖学金8000元(比例40%);二等奖学金5500元(比例40%);三等奖学金3000元(比例20%)。
(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可获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另外,学生可自主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每年根据国家拨款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说明详见具体通知。
(二)我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不提供任何参考书及复习资料,也不代为办理采购。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将人事档案转入学院。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院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和学院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派遣手续。专项计划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四)我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教学区包括沙河校区和展览路校区,一般情况下,学院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
(五)考生在报考及录取期间,有关招考问题可通过电话(010-68323297)和电子邮件(yzhb@cfau.edu.cn)直接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考生所反映的有关问题我们将通过我院研究生部官网(https://yjsb.cfau.edu.cn/)回答或发布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经常浏览我院研究生部官网。
(六)凡报考我院的考生,如有任何问题,如查询招生简章、招生进度、初试成绩、复试情况、录取情况等,均可在我院研究生部官网上进行。成绩单及复试通知也只在网上公布,不再函寄。
(七)我院法律硕士(法学)、金融硕士专业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八)我院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简章另行公布,请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英语口译、法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日语口译专业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九)本简章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授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本简章规定及相关招生问题有解释权,如有政策调整,另行公布。
外交学院2024年法律硕士(法学)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唯一直属、外交部和教育部两部共建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外交学院于2017年获批成为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于2022年顺利进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周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外交学院国际法系承担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国际法系成立于1996年,其前身是1955年建立的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我院是我国最早开设国际法课程的高等院校之一,1955年就成立了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两个教研组。外交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自1981年起招收国际法硕士研究生,并从1996年开始招收法学专业本科生,从2015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在研究生培养和法学学科教学方面已经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外交学院的法律硕士(法学)以高起点、国际化、重实践为要求,由外交学院著名教授和外交部条法司、商务部条法司、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市仲裁委员会、涉外律师事务所、大型国企法务部等实务部门的资深涉外法律专家联合授课。毕业生去向主要为党政机关、司法系统、高等教育单位、国有企业、外资企业等,他们在各类机构的优异表现为学校带来了很好的口碑,报考人数逐年增长。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严谨的法学思维、全面的法律执业能力、良好的法律职业素养,兼具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外交特色鲜明、外语优势突出,能胜任外交、外事和涉外法律实务工作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涉外法律专门人才。
经过两年系统的学习,学生应当具备如下能力:
(一)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法律职业道德。
(二)深厚的法学功底。具备广博的国内、国际法律知识,良好的法律思维能力。
(三)卓越的涉外法律实践能力。能够达到外交部、商务部以及其他国家部委机关、涉外机构、国际组织的任职要求。
(四)突出的语言能力。至少能熟练地使用一门外语,查阅专业资料,撰写各类法律文书,进行涉外谈判、诉讼、仲裁,在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中发言。
二、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法律硕士(法学)
(二)招生对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招生人数
34人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
四、学费
每生每年人民币15000元,两年共计人民币30000元。
五、培养环节、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培养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实务训练及学位论文写作。
课程设置:以法学一级学科为基础,以深化涉外法律课程学习为特色,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主要课程包括:民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原理与实务、法律职业伦理等必修课;还有各类基础专题选修课(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制史、商法、经济法、国际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等),突出涉外特色的专题选修课(国际条约法、国际人权法、国际人道法、国际海洋法、国际组织法、国际私法、世界贸易组织法、国际投资法、国际贸易法、国际环境法、海商法、国际金融法、国际税法、国际民事诉讼法、国际商事仲裁法等);以及实践教学与训练课(法律写作、法律检索、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法律谈判、专业实习等)。
总学分不低于54学分:必修课18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6学分;实践教学不低于15学分。
课堂教学集中在1、2学期;实践教学在第3、4学期进行。实习不少于6个月,实习结束后要求提交实习部门鉴定和实习报告(不得少于6000字)。学位论文5学分。
六、培养方式
(一)按照学习年限要求,全日制脱产学习。
(二)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三)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加。
(四)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七、职业道德与职业能力的培养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职业从业技能,培养内容主要表现为:
(一)培养学生自觉运用职业思维方式和法律原理观察、分析和解决各种涉外法律问题的能力。
(二)培养学生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
(三)使学生对司法程序和仲裁程序有清楚的了解。
(四)培养学生熟练从事涉外代理业务、非诉讼涉外法律事务以及组织与管理涉外法律事务的能力。
八、考核方式
必修课的考核方式分为考试和考查。选修课的考核方式为考查。
考试和考查均可以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提倡考核内容的灵活多样性,重在考察学生将所学专业理论和知识运用于发现、分析、判断和解决实际问题的专业能力。
九、学位论文撰写、评阅与答辩
法律硕士必修课和选修课考核合格者方具有学位论文写作资格。
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应当从学位论文的选题、开题直至提交论文终稿等环节对法律硕士研究生进行全程指导。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采取匿名评阅制。学位论文评阅通过者方能够进入答辩程序。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名或五名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一至两名答辩委员可以是外交学院兼职教授、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获得三分之二(含)以上答辩委员同意票者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应依程序报送外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表决。
十、学位授予
通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且经外交学院学位委员会表决通过者,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外交学院2024年金融专硕招生简章
外交学院是外交部唯一直属、外交部和教育部两部共建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被誉为“中国外交官的摇篮”。外交学院于2017年获批成为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于2022年顺利进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周期。我院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外交学院国际经济学院承担金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国际经济学院分别自1998年、2009年起招收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专业本科生,自2004年、2019年起先后招收世界经济专业硕士研究生、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研究生培养和金融学科教学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院金融硕士以高起点、国际化为要求,旨在培养专业精通、视野开阔的复合型国际化金融人才。
2022年4月,我院金融硕士专业学位项目入选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协会大学联盟项目(University Affiliation Program,简称UAP)。在名校林立、高手如云的CFA投资分析大赛华北赛区,外交学院连续获得殊荣,金融硕士生在比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金融硕士毕业生的就业层次高,主要就业方向为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还有进入外交部从事外交工作,或继续深造攻读博士学位。
一支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专职教师队伍与来自监管机构、央行、各大金融机构总部以及境外机构的业内专家为学生联合授课,靠近北京金融街的优越地理位置为学生实习、求职提供了绝好便利,外交学院的国际化优势让学生们站得更高更远,毕业生在各行业、各岗位的优异表现持续为学校品牌增值,外交学院金融硕士值得优秀的你选择!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金融专硕的培养方向和基本要求,结合外交学院的英语优势和国际化特色,为金融机构和金融管理部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全球视野,适应中国参与金融全球化要求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金融专门人才。
经过两年的学习,学生应当具备如下能力:
(一)牢固掌握金融学科所必备的理论与专业知识;
(二)能应用所学理论和知识进行准确的案例分析和做出投融资决策;
(三)能应用所学理论撰写较好的企业、行业或宏观分析报告;
(四)熟练应用英语从事金融专业性工作;
(五)具有全球观、国家观和历史观;
(六)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战略管理能力和较强的领导力。
二、招生专业、招生对象、招生人数
(一)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金融硕士
(二)招生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三)招生人数
30人
三、报名与考试
参见《外交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2年。
五、学费
每生每年人民币30 000元,两年共计人民币60 000元。
六、培养环节、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培养环节:主要包括课程学习、实习及学位论文写作。
课程设置:以金融学科为基础,以国际化为特色,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环节,着重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的培养。主要课程包括:公司金融、投资学、金融理论与政策、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财务报表分析、金融工程、金融计量学、应用统计软件、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理论与实践、宏观经济分析、固定收益证券、跨国并购与投资、金融数据挖掘与分析、行为金融学、金融风险管理、私募股权与风险投资、国家风险管理、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金融科技、国际金融治理与金融外交等。
总学分不低于45学分:专业必修课18学分;专业选修课不低于16学分;实践教学不低于4学分。
课堂教学集中在第一学年,第二学年主要进行校外实习和撰写毕业论文。实践课程4学分,其中,在金融机构或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的金融岗位实习2学分(三个月以上,需要有实习鉴定和实习报告),金融实务讲座2学分(至少出席学校安排课时的80%)。
七、学位授予
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外交学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达到毕业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生,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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