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奖励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9-11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学费标准为7000元/学年。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在籍研究生均享受以下奖助政策: 

1.一志愿录取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生,用于奖励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研究生。 

2.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奖励名额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

3.学业奖学金:

年级

等级

比例

奖励标准

一年级

一等

30%

10000元

二等

70%

6000元

二年级

一等

10%

10000元

二等

30%

6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4.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

5.每年选派优秀研究生进行国际化项目实习、实践。

6.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

7.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对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报酬。

8.学校将在奖、贷、勤、助、补、免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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