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奖励
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学费标准为6000元/学年。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 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 能地帮助广大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 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新生奖学金 | 一等 | 30% | 8000元 |
二等 | 40% | 5000元 | |
三等 | 30% | 3000元 | |
优秀奖学金 | 一等 | 10% | 8000元 |
二等 | 20% | 5000元 | |
三等 | 40% | 3000元 |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 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研究生学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 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正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与挑战。欢迎全国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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