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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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1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具体标准参见《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及学费标准》。
人事档案完整转入我校,并全程在校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内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
业学位6000元/年),并可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2万元/人)、校长奖学金(5000元/人)。具体奖助办法参见《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改革方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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