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3-05-05

根据教育部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有关说明公布如下:

一、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分数线) 

   详见附件

  二、相关说明

1.上述分数为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要求,达到要求考生可参加所报考专业(方向)复试。

2.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法律和会计专硕非全日制方向将调低复试线至国家线进行复试。

3.我校2023年研究生复试全日制各专业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相关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4.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5.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拟录取前须提供就业协议,具体另行通知。

6.有关复试规则及相关安排将会及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院名称专业(方向)名称总分单科单科
(满分=100)(满分>100)
财政税务学院税务3544872
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3264568
法学院民商法学3264568
法学院经济法学3424568
法学院法律(非法学)3454568
法学院法律(法学)3404568
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3514771
工商管理学院技术经济及管理3404771
工商管理学院人力资源管理3534771
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1674182
公共管理学院行政管理3734771
公共管理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3404771
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3724771
公共管理学院土地资源管理340477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3404771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工程管理1784488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国际商务3534872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3655481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英语笔译3635481
国际商务外语学院日语笔译3635481
国际商学院金融3474872
国际商学院应用统计3464872
金融学院金融学3464872
金融学院金融3534872
会计学院会计学3664771
会计学院财务管理3404771
会计学院资产评估3464872
会计学院会计24351102
会计学院审计24251102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854568
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发展史3264568
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3264568
国际教育学院汉语国际教育3505177
统计学院统计学3474872
统计学院应用统计3464872
投资工程管理学院工程管理1784488
人文与传播学院新闻与传播3785481
金融科技学院金融3464872
其他各学院各专业(方向)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国家线国家线国家线

 


财政税务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法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公共管理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国际经济贸易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金融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经济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会计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国际教育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人文与传播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产业组织与企业组织研究中心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金融科技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及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5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yanzhaoban@dufe.edu.cn)方式向研究生院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

二、为确保硕士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请拟录取考生及时登录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124.70.108.172:6585/ASPX/Student/StuLogin.aspx),按要求完成有关信息的维护确认事宜。

未注册考生,登录前,须先点击系统页面“注册”选项,按要求填写信息,完成注册后,即可登录系统。

1.所有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考生(包括推免生)

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档案所在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信息维护确认事宜。其他信息为系统锁定内容,不需填写。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

(1)考生须于2023年5月10日前完成“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维护确认事宜。“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为必填项且须与就业协议上单位信息保持一致。

(2)考生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完成“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信息维护确认。

(3)考生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登陆“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材料上传”功能模块提交就业协议(指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就业合同)PDF电子版。若因其他特殊情况暂无法提交就业协议的考生,请上传一份就业情况说明。若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仍未提交就业协议,将暂不发放录取通知书。

其他信息为系统锁定内容,不需填写。

3.推免生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表》(点击下载)纸质版提交至拟录取院系,联系方式参见《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4.调剂考生须于2023年5月20日前将体检报告提交至拟录取院系,联系方式参见《各院系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三、注意事项

1.上述信息均为考生网报时自行填报的内容,考生可在时间截止前自行登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修改确认,逾期不再受理修改申请,将以网报信息为准。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信息负责。

2.调档函远程打印功能开通时间另行通知(须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预计六月初左右,具体以通知为准),届时考生可登录“招生信息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调档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新生档案接收信息见附件2。

3.我校录取通知书及有关材料发放将统一按照“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进行邮寄,校外考生一律不接受到校自取申请。

考虑录取通知书邮寄阶段部分应届生已毕业离校,建议应届生(包括本校应届生)尽量选择家庭住址作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4.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有关事宜将陆续公布,考生可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附件1: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含推免生)

附件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新生档案接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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