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奖励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实行全日制脱产培养模式。
依据国家和福建省有关规定,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研究生奖学金与研究生助学金两部分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特殊困难补助。
(一)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 20000 元。
(二)学业奖学金:分为基础学业奖学金、入学奖学金(即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优秀学业奖学金。
1.基础学业奖学金:科学学位型硕士研究生500元/生·月(一年按10个月发);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300元/生·月(一年按12个月发)
2.入学奖学金(即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①推免生(科学学位型录取)、一志愿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型录取),均获得一等入学奖学金3000元。
②本硕连读七年制、推免生(专业学位型录取)、一志愿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型录取),均获得二等入学奖学金2000元。
③调剂我校并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获得三等入学奖学金1000元。
3.优秀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二年级及以上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奖励比例为一等5%(6000元/生·年),二等15%(4000元/生·年),三等60%(2000元/生·年)。
(三)专项奖学金
专项奖学金设有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奖项。
(四)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五)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条件和金额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学校给予参与科研、教学、管理的研究生设置教学、科研助理(简称助教、助研)、管理助理(简称助管)、学生辅导员(简称一辅)岗位,并实施岗位津贴制度。
(七)特殊困难补助
根据实际情况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给予特殊困难补助。
以上奖励和资助具体发放标准及办法可查询我校研工部网页(http://ygb.fjtcm.edu.cn/gzzd20140321150828/index.jhtml)-“事务管理”-“规章制度”。
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学生不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基础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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