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9-06

  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 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照湖南省价格、财政、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研究生教育收费的相关政策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将按照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构建以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助教、助研、助 管)岗位津贴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两年基本学习年限内可 获得的奖助学金将达到35000—48000元,部分特别优秀的研究生甚至可达到60000元以上。助学金及学业奖学金资助覆盖面达到100%(定向就业 研究生不纳入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按照国家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奖励名额进行评选,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并录取至我校各招生领域的本专业或密切相关的相近专业考生,一次性发放新生奖学金5000元/人,其中本科院校应届毕业生另增加奖励3000元/人。
  3.学业奖学金:根据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一等奖学金8000元/人,覆盖面为30%;二等奖学金6000元/人,覆盖面为70%,具体评定办法按学校即将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4.国家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具体标准根据湖南省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5.学校助学金: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每生每年6000元。
  6.三助津贴:学校根据需要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并根据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性质的不同给予300-500元/月的岗位津贴。
  7.实践补助:在联合培养单位参加专业综合实践,联合培养单位视学生参与工作情况发放一定生活工作津贴。
  8.复试补助: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对外校应届毕业的考生报销一趟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车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
  9.绿色通道: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开设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研究生顺利入学。
  10.择优留校:学校根据需要择优选拔品学兼优的硕士研究生留校工作。
  11.科研成果奖励:以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署名人获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的有关标准的 50%进行奖励。例如在最新公布的SCI、SSCI、EI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被SCI、SSCI收录后再增加奖励3000 元;在最新公布的CSSCI和CSCD核心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分别奖励3000元和2000元;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后奖励5000元/项;软件著作 权授权奖励5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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