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3-04-28

经各招生单位申请、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予以公布,请考生查阅。分数达到所报考单位及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可参加相应单位组织的复试。请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保持手机畅通,注意接收各招生单位的电话或信息。

一、普通考生分数线(陆续发布)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1

哲学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2

国际商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学术型)、复试工作方案(专业学位) 

003

教育学部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4

新闻与传播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5

国际汉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6

体育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7

文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8

外国语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09

音乐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0

美术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1

西北历史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2

中国西部边疆研究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3

历史文化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4

数学与统计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5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6

化学化工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7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8

生命科学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19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0

计算机科学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1

国家安全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工作方案(公共管理)

022

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3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4

心理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5

现代教学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6

民族教育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7

陕西教师发展研究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29

西北濒危药材资源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30

“一带一路”建设与中亚研究协同创新中心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3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032

西北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复试分数线

复试工作方案

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

1.国家线总分>=300分,总分降20分,总分200<=国家线总分总分<300,总分降15分;国家线总分<200的,总分降10分;

2.单科满分=300的,单科降10分,单科满分<300的,单科降5分;

3.少干计划中空余计划用于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4.根据复试分数线和进复试人数确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件。

三、单考考生复试分数线

政治、英语成绩>=40,满分150分的业务课成绩>=70,满分300分的业务课成绩>=140,总分>=280。

四、相关说明

1.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拟定于3月21日后陆续开始,各单位分批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复试形式、考试安排及考生注意事项见各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各单位复试工作方案确定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及时在本通知“各单位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更新链接,并用红色字体标注,方便考生查询。

2.我校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经学校审核后会在本网站公布,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查询了解。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3月20日12点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扫描版)发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yjsc3@snn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4.其他招生复试相关事宜,请及时关注本网站及相关招生单位通知。

 



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以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士招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接收调剂专业为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专业,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

3.调剂复试的考生成绩达到我校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线。

4.调剂复试考生的原报考专业应与我校拟接收调剂复试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各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缺额(含一志愿缺额及推免生接收计划缺额)情况,及时发布接收调剂公告,公告内容须明确接收调剂专业、接收调剂人数、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及其它业务要求、开放调剂系统的起止时间等信息。调剂信息发布前须经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的调剂信息不得发布。

2.各单位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3.调剂系统中缺额信息发布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12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各单位依据本单位接收调剂公告内容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审核,择优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申请同一专业调剂考生中,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各单位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5.各单位通过调剂系统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及其他相关事宜。调剂考生须在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6.各单位依据《陕西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完成后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报送至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由研招办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三、调剂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考生考研初试成绩单一份(查询页面);

2.往届考生须提交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身份证件原件。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须在各单位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否则不予安排复试;

3.应届本科毕业考生需提交本人大学本科成绩证明扫描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正常注册)原件的扫描件;

4.各招生单位调剂公告中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4月6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各单位调剂公告为准。

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

各招生单位联系方式:http://yz.snnu.edu.cn/xxcx/zsdwlxfs.htm


附件【2023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pdf

1 (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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