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拟录取等录取信息
2023年武汉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下旬--4月下旬,具体安排见学校及相关招生学院通告,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相关信息。
一、确认考生信息
考生根据报考学院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提交的手机号码准确、唯一。
二、提交审核材料
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具体时间及方式见报考学院通知。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提交以下材料影印件,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
1.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可打印或在A4空白纸上抄写《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
2.身份证(正反两面)、准考证等身份证件。
3.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全日制应届考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毕业证。成人应届考生:所在学校成人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该生已通过成人高考且2023年7月能准时毕业的学籍证明。所有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考生: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需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其中之一)等证明材料。
7.考生选择提交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三、缴纳复试费
考生参加复试前,须通过指定方式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次)。未缴纳复试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
四、复试要求
(一)现场复试
按照学院发布的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二)网络远程复试
1.复试设备及环境
正式复试前,考生需按要求准备好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配合报考学院完成网络远程复试平台测试与模拟演练,请各位考生注意查看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学院网站通知,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影响复试。
(1)一台电脑(第一机位、答题专用)
电脑安装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提前安装Google Chrome浏览器,不支持IE浏览器;前置摄像头、麦克风、音箱,考试期间确保全部开启;关闭或卸载设备中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电脑桌面不可存放任何文档、视频、图片等资料;建议笔记本电脑连接有线电源使用,并同时确保安装有充满电量的笔记本电脑电池。
(2)一部智能手机(第二机位、视频监控专用)
手机系统Android 5.0以上、ios9.0以上或鸿蒙,建议准备手机支架;手机至少保证2小时充足的视频录制电量;考试期间建议关闭或退出所有无关软件,例如闹钟、QQ、录屏录音、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确保在拍摄过程中不会被其他应用程序干扰;考生须将手机屏幕锁定设置成“永不”,避免考试期间因手机锁屏造成第二机位摄像头无法提供视频画面的情况。
(3)设备摆放
考生双手摆放桌面,第一机位正向面对考生,复试过程中全程开启,视频中考生界面底端始终不得高于胸部,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1m处拍摄,可以拍摄到考生侧面及第一机位屏幕,需保证考官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4)网络环境
电脑建议使用有线连接宽带使用,备用无线网络、手机4G/5G热点。考生须事先用设备访问www.speedtest.cn网址进行网络测速,上传、下载网速应稳定在5Mbps以上。
(5)面试环境
考生应选择独立、封闭、安静、明亮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整个复试期间,可视范围内不得放置学校和报考学院要求以外的物品,关闭与复试无关的电子设备。除考生本人外,复试全程考试期间不得有其他人在场,可视范围内不能有其他与考试无关的书籍、图片以及复习资料等。
2.复试准备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多只黑色签字笔和足量的空白A4幅面纸张;
(3)报考学院要求准备的其他考试用品。
3.考生面试
(1)登录远程复试平台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须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测试设备视频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2)进入候考区
进入系统后,进行身份核验,通过系统“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先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可进入候考区。在候考区,考生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手持身份证,配合进行身份验证核查、面试环境检查等。
(3)进入面试考场
第一,身份识别:考生向考官展示身份证。
第二,随机抽题,答题等。
第三,答题结束或复试时间结束,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停止答题,离开面试区,退出复试界面。
五、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学校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诚信复试。
(二)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考生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露复试考题等涉密信息。
(四)严格按照报考学院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考生候考期间应当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从考试指令。
(五)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考试正常进行。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系统测试。
(六)考试期间,中途不得离场。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应保持注视屏幕或摄像头,不得移出主屏幕及监控视频范围;不得手持手机进行考试,不得使用蓝牙耳机或外接耳机,不得接听电话,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或接收其他信息;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不得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七)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但考生确实不具备参加网络远程复试需要的软硬件条件的,应及时联系报考学院,说明情况。学校将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考生应按时到学校安排的兜底支持保障所在地完成远程网络复试。
(八)拟录取考生在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向招生学院提交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doc】已下载4426次
附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doc】已下载5491次
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doc】已下载4036次
根据我校初试情况,2023年有部分调剂名额,真诚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选择调剂到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其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工作要求
1.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手续。
2.学校将根据国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学科背景、科研潜质、综合素质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三、调剂工作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填报我校志愿。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yztj/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考生在填报志愿24小时后,可另行填报其他学校。24小时内,不接受考生解锁调剂志愿的请求。
4.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请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院和各学院(部)网站。
5.经复试合格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在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四、调剂复试工作
1.调剂复试形式。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方式,具体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调剂复试比例。各学院(部)根据调剂复试招生计划数,自主确定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五、调剂注意事项
1.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各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培养、奖励、就业等相关政策,做出理性选择。
2.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
3.其他有关事项见《武汉工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各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办公地址 |
10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屈老师 | 027-87195661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2号楼A区323 |
102机电工程学院 | 马老师 | 027-81624809 | 流芳校区四实验楼A-208室 |
103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彭老师 | 027-87194823 | 武昌校区二号教学楼207室 |
104电气信息学院 | 魏老师 | 027-87992157 | 流芳校区四实验楼B-321室 |
105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 卢老师 | 027-87992128 | 流芳校区计算机大楼123室 |
106化工与制药学院 | 孙老师 | 027-87194882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607室 |
107光电信息与能源工程学院、数理学院 | 周老师 | 027-87992089 | 流芳校区二实验楼2213室 |
108管理学院 | 于老师(学硕) | 027-81624580 |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
胡老师(MBA) | 027-87992119 | 流芳校区文科楼514室 | |
黄老师(Mpacc) | 027-87992195 | 流芳校区文科楼529室 | |
109法商学院 | 穆老师 | 027-65524927 | 流芳校区西北区2号楼201室 |
110马克思主义学院 | 王老师 | 027-65522537 | 流芳校区西北区3号楼209室 |
112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程老师 | 027-87195170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713室 |
113外语学院 | 陈老师 | 027-87992165 | 流芳校区文科楼325室 |
114艺术设计学院 | 崔老师 | 027-87992105 | 流芳校区艺术楼314室 |
115体育部 | 刘老师 | 027-87992030 | 流芳校区体育部118室 |
117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 靖老师 | 027-65522073 | 流芳校区4号教学楼4310-2室 |
118兴发矿业学院 | 傅老师 | 027-87193799 |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316 |
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 马老师 | 15102753892 | 武昌校区西配楼520 |
药物研究院 | 汪老师 | 15208215504 | 流芳校区大化工楼1709室 |
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张老师 | 18171336927 | 武昌校区领创大楼418 |
七、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代码:10490
网址:http://yjs.wit.edu.cn/
联系电话:027-87940025(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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