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奖励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9-02

     

国家下达的硕士总规模数含如下4种类别:
其中计划内——
非定向培养:免学费并发给普通奖学金(每月300多元,定向培养不发),该类别比例约占第一志愿上线录取数的50%左右,以当年国务院侨办下达的指标为准。
其中计划外——
自筹经费:9000元/年
委托培养:10000元/年
住宿费用:800元/年
(以上硕士费用在审批中,以广东省物价局审定的为准。)


贷学金制度遵循国家和广东省的办法,学校提供尽可能多的方便。

奖学金项目较多,列举如下:

一、学术奖。包括学术论文奖、科技成果奖、专利奖。

科技成果奖:凡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按授奖部门拨付奖金数额的1∶3比例进行配套奖励;凡获得省部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按授奖部门拨付奖金数额的1∶2比例进行配套奖励;凡获得厅局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按授奖部门的拨付奖金数额的1∶1比例进行配套奖励。
学术论文奖:凡在《NATURE》和《SCIENCE》上发表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在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超出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篇数,超出部分每篇奖励500元。
专利奖:获得与本学科有关的某项专利授权,发明专利奖励10000元,实用新型专利奖励1500元。

二、综合奖励:

1.优秀研究生奖;

2.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3.羊城晚报社奖学金;

4.省侨联奖学金(奖励归侨、侨眷子女)

5.黄荫普先生及夫人徐佩兰女士纪念奖学金;

6.香港商报奖学金;

7.彭瑞安奖学金;

8.霍铸安奖学金(奖励经济学院与医学院研究生)

9.邓瑞林奖学金(经济学院学生)

10.校长奖学金(凡在读的全日制港澳台、华侨华人和其他外国籍研究生)

11.南粤优秀研究生;
12.
其他临时设立的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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