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美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8-31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据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考生初试外语、政治不低于34分;初试专业一和专业二单科成绩不低于51分;初试总分不低于325分。

2、复试专业(复试专业一、复试专业二)各科成绩不低于7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3、总分不低于70.0分。总分=(初试总分÷5+复试总分÷3)÷2。(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

4、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①美术史论专业考生按各研究方向专业总成绩(专业总成绩=初试业务课总成绩÷3×2+复试专业课 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各研究方向非定向名额额满为止(总成绩相同,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②其它专业按各研究方向复试专业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各研究 方向非定向名额额满为止(复试专业总成绩相同,则按总分从高到低排队)。

5、如某研究方向录取名额未满,则从报考我院相近研究方向且申请调剂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中(需满足复试专业一、二不低于70.0分且总分不低于70.0分)按该研究方向录取原则排名依次录取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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