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规定和天津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要求,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依照以下基本原则:
一、音乐学、作曲、音乐教育、艺术管理、舞蹈学各相关专业方向,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各表演专业方向考生,在相关理论科目达到及格分数要求前提下,依照专业及方向分布,按考生专业成绩(初试专业成绩,即业务一占总成绩70%,复试专业及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具体分数线要求如下:
一、学术型研究生
(一)理论、作曲等相关专业方向
1.音乐学专业方向考生,总成绩304分以上者录取。
2.音乐教育方向考生,总成绩309分以上者录取。
3.艺术管理专业方向考生,总成绩305分以上者录取。
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考生,总成绩317分以上者录取。
5.舞蹈学方向考生,总成绩351分以上者录取。
(二)表演相关专业方向
1.手风琴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39分以上者录取。
2.声乐演唱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40分以上者录取。
3.管弦乐器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46分以上者录取。
4.中国乐器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38分以上者录取。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作曲方向考生,总成绩310分以上者录取。
2.手风琴、双排键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41分以上者录取。
3.钢琴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39分以上者录取。
4.管弦乐器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44分以上者录取。
5.古琴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42分以上者录取。
6.其他中国乐器演奏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25分以上者录取。
7.声乐演唱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34分以上者录取。
8.现代音乐表演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36分以上者录取。
9.舞蹈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46分以上者录取。
10.戏剧方向考生,专业总成绩146分以上者录取。
天津音乐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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