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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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9
一. 招生对象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 35周岁以下;
3. 拥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
4. 本科专业为核专业或与专业简介中研究方向相关;
5. 尚未获得国家教育部承认的硕士、博士学位;
6. 英语水平达到CET-6或以上水准;
7. 身体健康、符合本院的体检标准;
8. 有学校推荐免试资格者优先。
二.招生专业目录
|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 000不区分院系所; 082700核科学与技术; _01核能科学与工程 _02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_03核技术及应用 _04辐射防护及环境保护 | 2-3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1核反应堆工程 | 具体招生人数按照国家下达指标 |
三. 申请人递交材料
1. 请有意向者先行与我们联系,经过指导后再报名。
2. 注册并完善个人简历。
3. 投递相应职位。
4. 在简历页面,请务必上传相应电子附件,特别各种证明材料、博士论文或摘要、学术论文清单及两篇代表性论文电子版。
四. 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 沈老师
联系电话:021-61861437
传真:021-61860728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路29号,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 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200233
电子邮箱:shenfanxin@snerdi.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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