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奖励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8-27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沪价费[2013]15号),经我院申请,上海市 物价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院自2014年秋季起招收的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按新报备的收费标准执行。其余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仍按往年标准执行。具体详 见下表:

序号

学位

学历类别

类型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标准

1

博士

学历教育

学术型

艺术学理论

3

10000元/生/年

音乐与舞蹈学

戏剧与影视学

2

硕士

学历教育

学术型

艺术学理论

3

8000元/生/年

音乐与舞蹈学

戏剧与影视学

3

硕士

学历教育

专业学位

音乐

3

23000元/生/年

4

硕士

非学历教育

专业学位

音乐

3

20000元/生/年

 注:学历教育2014级研究生奖助政策请以我院研究生部学工办的具体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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