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6-08-19

复试考核内容及比例

2016年护理硕士研究生复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占40%,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占45%,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占15%。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英语水平能力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复试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总分100分。

    学术型(西医背景):

护理学导论10%,护理学基础20%,内科护理学40%、外科护理学30%。

学术型(中西医结合背景):

护理学基础(含导论)20%,内科护理学30%,外科护理学30%,中医护理学(包括中医护理学基础和中医临床护理学)20%。

专业学位型:

内科护理学30%,外科护理学30%,妇产科护理学15%,儿科护理学15%,急救护理学10%。

 

(2) 综合面试及能力考核,总分100分。

能力考核为护理技能操作考试(占30分)。从健康评估、基础护理操作中各选一项,每项15分;

综合面试(占70分)。考察学生的护理研究思路、对专业新进展、新信息的了解以及对专业的认识,侧重对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创新能力的考察;注重对考生综合素质、包括心理素质、反应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3) 英语水平能力测试,总分100分。

三、录取工作

1.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考生的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不及格即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经考生所在学院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工作组审查,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四、导师选择

    1.导师介绍:研究生复试阶段,学院公示招生导师简介。

    2.导师选择意愿:复试结束当天,考生填写并上交“导师选择意向表”。

    3.导师见面会:2016年4月14日护理学院三层会议室导师见面,签导师选择协议。

    五、公示和监督渠道

1.本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名单将于2016年3月22日-27日在护理楼三层公示栏公示;拟录取名单将于2016年4月8日-4月18日在护理楼三层公示栏公示。

2. 考生对复试及录取结果有异议,由本院复试领导小组裁决和给予说明,考生有向上一级招生领导组织申诉的权利。

3.本院招生咨询电话为: 010-84738316,我校研招办咨询电话为:010-64286502,传真为:010-64287519。此外,我校纪检监察部门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64287504,举报邮箱:bucmyzbjd@163.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六、其他

1.未按时参加复试笔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机会。

2.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北京中医药大学2016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北京中医药大学护理学院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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