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现就复试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考生要充分做好复试各项准备,灵活处理复试准备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营造满足复试要求的软硬件环境,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关注学校和学院发布的有关信息,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服从并配合复试工作人员安排,守法依规,诚信参加复试。
二、复试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使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学院可根据需要使用备用复试平台。
1.复试平台考生端软硬件要求
原则上要求考生端采取“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把双手露出,让复试人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手部动作,“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至少有一个机位的视频范围能够显示考生半身像。
考生需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和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者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Windows7以上版本,安装最新版Chrome浏览器,使用浏览器登录远程面试系统。电脑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考生手机安装最新版学信网App,使用学信网账号登录,并保证App已获取摄像头和麦克风权限。考生手机须使用稳定的无线宽带或畅通的4G网络,并保证手机电量充足。复试过程中考生不得使用各类耳机。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保证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过程中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2.测试演练
考生应按照学院统一安排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充分了解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特性,及时排查设备和网络的问题和隐患。
三、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4月15日前完成复试及录取,公示拟录取名单。
调剂考生:根据研招网“调剂系统”首次开通时间发布我校调剂需求,如有需要后期可再次开通调剂。4月1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对所有报到入学的研究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复试资格审查
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严防复试“替考”。考生通过复试平台在线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诚信。
复试前考生按学院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或复试平台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核材料:①准考证;②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政审表;④大学成绩单(往届生可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上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⑤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带照片页)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学院须对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进行在线验证;⑥学院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材料。
复试时,复试工作人员结合复试平台提供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再次审查核验。必要时可要求考生在线展示有关材料。
对于有以下情况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①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②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的;③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无法取得毕业证书的;④往届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且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⑤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⑥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⑦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资格的其他情况。
五、招生计划
我校2021年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96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人),其中全日制招生计划2691人(学术学位招生计划1220人,专业学位招生计划1471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269人(专业学位招生计划269人)。
我校2021年已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18人(全日制学术学位99人,全日制专业学位19人)。在统考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结束前,如有推免硕士研究生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则释放的招生计划转至统考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复试分数线
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因素,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并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招生目录中按研究方向(组)划定招生计划的按研究方向(组)分别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分别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30%,未满130%的专业(研究方向或研究方向组)按实际上线考生人数划定复试范围。学院可组织一志愿考生先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如招生计划存在缺额,则接收考生调剂。学院也可根据生源情况和工作进度组织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一起复试,确定录取名单时,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先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的一志愿考生,如有需要再依次录取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
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缺额的200%。
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专业按其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之和,根据复试差额比例,确定其复试分数线和一志愿考生复试范围,即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在进入复试成绩基本要求方面执行相同的标准。
我校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30人。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相应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国家线总分降10分,单科分降5分。
七、复试内容
学院针对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及培养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环节包括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50分,专业素质面试满分150分,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对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高职高专及本科结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每门不少于30分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对报考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在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满分为100分,测试形式为网络远程问答,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成绩计入考生复试成绩。
各个环节的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复试时“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八、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复试各环节采用单项淘汰制,即外语水平测试、专业素质面试、综合素质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联考类考生)等某一项考核成绩不及格(及格线为满分分值的60%)或者复试成绩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设定为50%。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即总成绩=百分化初试成绩x50%+百分化复试成绩x50%,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必要,可参照多位小数。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院认为有必要时,经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九、录取
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按研究方向(组)划定招生计划的按研究方向(组)进行排序。根据专业或研究方向(组)实际招生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组)的最后一个招生计划录取时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多名考生:①初试科目为四科的,优先录取前三科成绩之和最高者,若前三科成绩之和仍相同的,优先录取专业素质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之和最高者;②初试科目为两科的,优先录取第一科成绩最高者,若第一科成绩仍相同的,优先录取专业素质面试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之和最高者。
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合格的考生,按全日制招生计划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排名,分别录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体检
拟录取考生体检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以适当的形式(校医院组织体检或考生提供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的体检结果)适时开展。
十一、监督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2-60438300(招生咨询、投诉举报)。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西平道5340号河北工业大学行政楼B214,邮编300401。
校纪委办公室电话:022-60438191(投诉举报)。
一、调剂基本要求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有关调剂政策及我校自主确定的调剂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一)调剂考生对象。所有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外单位和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学习方式等元素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不分校内、校外调剂,均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我校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为了保证调剂工作的严肃性和精准性,调剂志愿锁定期间原则上不予解锁。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前应充分考虑我校调剂要求和调剂志愿锁定时间,避免盲目填报。
(三)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必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考生应充分了解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发布的硕士生招生目录中各专业对毕业年限、初试科目的相关要求。
(四)分数要求。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一区的国家线。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考生报名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国家线总分降10分,单科分降5分。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我校涉及力学、化工过程机械两个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国家线。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初试成绩加分后须达到一区相关专业的国家线。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确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五)专业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 2 位须相同)。
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特别是毕业年限)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六)初试科目要求。一志愿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和396经济类联考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自命题数学与统考数学类科目不视为相同,自命题计算机相关类与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不视为相同。
(七)复试差额比例。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差额比例一般为200%。
二、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我校调剂报名开始时间为3月22日0点,具体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个小时,以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报名时间为准。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在调剂系统的开通时间以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发布的公告为准。
(二)选拔。我校将于调剂报名时间结束后,组织相关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选拔。相关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谁选拔、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不得简单以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报名先后顺序等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选拔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人数不低于调剂需求量的200%,纸质版名单须由学院主管领导、学科负责人不少于两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及时报送研究生院。调剂考生选拔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研究生院将依据学院提交的调剂考生初选名单,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调剂考生已经接受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志愿。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复试通知。
我校将在调剂报名结束后三天内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示。
(三)复试。调剂考生复试将在3月25日至4月15日进行,各学院自行确定具体复试安排并通过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四)待录取。我校将根据各学院报送的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
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系统内通知,须在12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调剂考生的信息公示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名单(包含考生编号、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
四、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学科、专业
我校拟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组),以调剂系统中发布的为准(参见下表)。拟调剂数量为参考数据,实际接收调剂考生人数将根据调剂考生报名情况动态调整。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主页查阅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
学院 | 学院名称 | 专业码 | 专业名称(研究方向) | 普通计划 缺额 | 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 计划缺额 |
011 | 理学院 | 025200 | 应用统计 | 14 | |
012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100 | 力学 | 3 | |
012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0 | 机械(11-16方向中汽研班) | 2 | |
015 | 化工学院 | 070300 | 化学(01-03方向) | 16 | |
015 | 化工学院 | 080706 | 化工过程机械 | 8 | |
015 | 化工学院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10 | |
016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085900 | 土木水利(01-04方向) | 53 | 1 |
016 | 土木与交通学院 | 086100 | 交通运输 | 11 | |
017 | 经济管理学院 | 025100 | 金融 | 12 | 1 |
017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全日制) | 24 | 2 |
017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 | 12 | 1 |
020 | 人文与法律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全日制) | 24 | 3 |
020 | 人文与法律学院 | 125200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24 | 3 |
023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01工业设计与创新方法) | 1 | |
023 | 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 130500 | 设计学(03设计历史与理论) | 2 | |
028 | 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11-18方向) | 32 | 1 |
248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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