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于2021年3月24日组织了一志愿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现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5日。
河北金融学院
2021年3月24日
我校于2021年3月24日组织了一志愿硕士研究生考生复试,现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及拟录取情况公示,公示期2021年3月25日至2021年4月5日。 河北金融学院 2021年3月24日
附件下载: 1_2021年河北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录取名单(公示).xls
我校于2021年3月25-26日组织了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现对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及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注意事项如下:
一.名单中录取意见为“拟录取”是指该考生复试考试合格,符合我校录取资格。如有拒绝待录取或在规定时间内(24小时之内)不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名次排序依次进行递补拟录取等相关操作。
二.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9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复试时未提交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部电子邮箱(:hbcfyz@163.com)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附件一、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附件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拟录取名单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
2021年3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二大学生士兵计划待录取名单.xlsx
附件下载: 附件一调剂考生待录取名单.xlsx
我校于2021年4月1日组织了第二批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现对调剂考生综合成绩及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注意事项如下:
一.名单中录取意见为“拟录取”是指该考生复试考试合格,符合我校录取资格。如有拒绝待录取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对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空出的名额按照名次排序依次进行递补拟录取等相关操作。
二.在后续的审核环节,如果发现拟录取考生的相关信息不符合录取条件,我校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自公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15日)。最终录取结果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四.复试时未提交复试材料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3日内提交至我校研究生部电子邮箱(:hbcfyz@163.com)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审核者,我校有权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附件一、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
2021年4月1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调剂考生录取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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