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8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辽宁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1〕7号)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1.提高思想认识,将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经验主义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研究生复试各项工作。
2.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复试工作,按照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安全合规的原则,组织好复试考试,确保招生标准不降低,考试程序不缩水。
3.严格按照教育部“十公开”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法,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5.我校复试基本线为国家A类基础分数线,主要接收理学、工学、法学、设计学和管理学等门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
二、复试原则
1.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的成绩(单科、总分)须满足国家2021年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
2.调剂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申请调剂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不经国家调剂系统报名调剂无效。
3.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同意复试并参加复试,复试名单以初试成绩排序按差额比例150%确定。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线上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试过程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小组成员随机确定,现场独立评分,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能少于5人,并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做好文字记录。
2.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复试开始时间为3月20-21日,调剂考生复试在3月22日国家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复试包含专业基础测试和专业综合测试两部分内容,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时须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专业基础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专业素质考核,由原专业课笔试调整为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特别是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基础测试复习内容可参考《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具体到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ustl.edu.cn/yjs/)下载。
专业综合测试主要是对考生综合素质的考核,重点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本专业及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可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作为参考,加强对考生综合素质的全面考察。
4.考试时间。复试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其中专业基础测试原则上不少于10分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包含在专业综合测试中进行,且应含有专业知识点。
5.分数结构。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40分,其中专业基础测试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测试满分140分(含专业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及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
6.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样采用面试方法,难易程度按照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每门满分100分。
四、资格审查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考前向考生说明视频面试纪律和相关要求并提前做好身份核查工作,利用远程复试平台,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信息,加强考生的身份审查核验。考试当天,面试小组再次确认考生信息,坚决杜绝代考替考现象,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考生须准备的材料及提交要求。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的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毕业论文;
(6)科研成果材料;
(7)专家推荐信;
(8)政审表(可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9)体检表(复试期间学校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可在当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复试前,考生须将1-7项材料扫描为pdf电子版上传至线上复试系统,其中1-3项材料为必填项,4-7项材料为选填项;开学报到时,考生须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研究生院研招办审核。
3.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要求
1.设备配置要求。采用“双机位”进行复试。准备电脑1台和手机1部(或者手机2部),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电脑操作系统建议为WINDOWS 7及以上版本(苹果操作系统亦支持)。笔记本电脑、手机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很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网络中断。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2.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在封闭安静的房间独立进行远程面试,周围环境不得对复试产生干扰。需保证房间内网络信号质量满足视频通话需求。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时检查面试环境光线,不能过于昏暗,也不要逆光,提前通过摄像头,检查环境亮度是否合适。
3.设备摆放要求。将“双机位”分为“主机位”和“辅机位”,分别提供主辅两个视频画面。主视频画面:要求考生正对摄像头,上半身(胸部以上)及双手摆放需全程出现在视频画面范围内。辅视频画面:将摄像头放置于考生侧后方2-3米,高度1.5-2米处,要求能够拍摄到考生本人和“主机”的周围环境,以及“主机位”实时的视频画面,实现对考场的全景观察。复试考试前,考生应按上述要求固定“双机位”的摄像位置,避免复试过程中因设备晃动出现视频画面转移等状况,影响复试效果。面试全程“双机位”均需保持正常工作状态。
4.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线上复试系统将采集考生图像信息,并进行身份识别审核。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5.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复试流程
1.考生进入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界面(https://bm.chsi.com.cn/ycms/stu/school/index),点击查看考生操作手册,提前熟悉考试系统操作。
2.学院确定考试具体时间后,提前与考生联系,向考生说明复试纪律和相关要求,组织考生进行考试系统模拟测试和演练,并提前进行身份核验。备用系统的使用和测试请按照学院要求进行。
3.考生应提前测试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考前要按照要求上传资格审查材料,主动配合进行“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报考资格审查、网络复试环境安全检查等。
4.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登录系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开始前,提前30分钟做好复试准备并保持通讯畅通,听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候场。
5.复试过程主要包括个人汇报、专业基础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试等环节,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分别采用抽题作答和提问作答两种方式,考生根据题目或问题进行口头作答。外语能力测试主要使用初试外语语种就自身情况等进行口头陈述。具体程序请按照学院实际安排和要求进行。
6.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采用学院规定方式与学院保持沟通。考生复试结束退出考场,复试教师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评分。
7.复试录取结果将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期10个工作日。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学校将在受理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复议并给予答复。
七、录取原则
1.考生总成绩中初试总成绩按照60%权重计算,复试总成绩按照40%权重计算。总成绩最终按百分制折算为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0.6+复试总成绩÷2.4×0.4。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0.6+复试总成绩÷3.4×0.4。录取原则为按照总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2.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4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总成绩低于205分、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专业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复试考核项目中任何一项未参加考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3.针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确认“待录取”。
4.录取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的考生,其档案需要交由学校保管。
八、其他说明
1.学校不向考生收取复试费,平台使用费用由学校统一支付。
2.考生须承诺学历、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者,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复试过程中,如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公众号相关通知。
5.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与有关学院协商处理,重大问题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6.本办法由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最终解释。
7.咨询电话:0412-5928178、5928180;
8.举报邮箱:lkdyzb@126.com;举报电话:0412-5928097、5928176。
辽宁科技大学座落于祖国的钢都、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是一所以工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等六大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真诚欢迎符合2021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优先选择调剂到我校。
一、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2021年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
二、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的成绩(单科、总分)须满足国家2021年复试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办法
1.调剂考生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http://www.ustl.edu.cn/yjs/)点击“预调剂录入系统”专栏进行调剂申请系统预报名。
2.3月20日左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将开通调剂系统,请考生登陆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经调剂系统调剂无效。
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
近期我校将出台2021年研究生调剂复试的相关政策以及具体复试考试形式,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4.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即确认“待录取”。
5.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与我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或电话保持联系,及时确认调剂结果。
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调剂专业”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四、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20000元,每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置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评选比例)分别为特等10000元/年(≤5%)、一等6000元/年(10%)、二等4000元/年(20%)、三等2000元/年(30%),学制为2.5年的研究生第三学年奖励金额减半。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1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力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五、联系方式
辽宁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0412-5928178/5928180
联系人:王老师 吕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
邮政编码:114051
Email:lkdyzb@126.com
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ustl.edu.cn/yjs/
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3月15日
附表:2021年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博士★)及专业领域
序号 | 学院 | 一级代码 | 一级学科 | 二级代码 | 二级学科 | 咨询电话 |
1 | 理学院 | 0701 | 数学 | 070101 | 基础数学 | 0412-5929155 |
070102 | 计算数学 | |||||
070103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
070104 | 应用数学 |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
0803 | 光学工程 | |||||
2 | 机械学院 | 0802 | 机械工程 | 08020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0412-5929798 |
080202 | 机械电子工程 | |||||
080203 | 机械设计及理论 | |||||
080204 | 车辆工程 | |||||
085500 机械(专业学位) | ||||||
3 | 材冶学院 | 0805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01 | 材料物理与化学 | 0412-5929211 |
080502 | 材料学 | |||||
080503 | 材料加工工程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 ||||||
0806 | 冶金工程★ | 080601 | 冶金物理化学 | |||
080602 | 钢铁冶金 | |||||
080603 | 有色金属冶金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 ||||||
0807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80701 | 工程热物理 | |||
080702 | 热能工程 | |||||
080703 | 动力机械及工程 | |||||
080704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
080705 | 制冷及低温工程 | |||||
080706 | 化工过程机械 | |||||
085800 能源动力(专业学位) | ||||||
4 | 电信学院 | 0811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0412-5929129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
081103 | 系统工程 | |||||
081104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
08110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 |||||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控制工程方向 | ||||||
5 | 计算机学院 | 0835 | 软件工程 | 0412-5929806 | ||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软件工程方向 |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085400 电子信息(专业学位)计算机技术方向 | ||||||
6 | 土木学院 | 081401 | 岩土工程 | 0412-5929600 | ||
085900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 ||||||
7 | 化工学院 | 081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01 | 化学工程 | 0412-5929649 |
081702 | 化学工艺 | |||||
081703 | 生物化工 | |||||
081704 | 应用化学 | |||||
081705 | 工业催化 | |||||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 ||||||
085700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 | ||||||
8 | 矿业学院 | 0819 | 矿业工程 | 081901 | 采矿工程 | 0412-5928248 |
081902 | 矿物加工工程 | |||||
081903 | 安全技术及工程 | |||||
085700 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 | ||||||
9 | 管理学院 | 1202 | 工商管理 | 120201 | 会计学 | 0412-5928261 |
120202 | 企业管理 | |||||
120203 | 旅游管理 |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
10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 0412-5928261 | |||
11 | 经法学院 | 035101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 0412-5929589 | |||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 ||||||
12 | 建艺学院 | 1305 | 设计学 | 133098037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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