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大学关于公布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1-06-05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实际等情况, 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现公布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位类型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总分

专业型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49

74

348

统计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49

74

348

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MBA

42

84

170

125300

会计

46

92

218

管理学院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43

86

182

125602

项目管理

43

86

174

文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53

80

355

学术型

经济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49

74

348

020204

金融学

49

74

348

020205

产业经济学

49

74

348

020202

区域经济学

49

74

348

020203

财政学

49

74

348

统计学院

071400

统计学

37

56

280

商学院

120201

会计学

48

72

341

120200

工商管理

48

72

341

管理学院

0714Z3

统计与管理决策

37

56

280

0202Z2

互联网金融

49

74

348

信息学院

1202Z2

电子商务

48

72

341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44

66

321

公共管理学院

120400

公共管理

48

72

341


退役大学生
士兵计划

025100

金融

单科不划线

125100

工商管理

125602

项目管理

030100

法学

020204

金融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陕西省教育厅和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联合转发的《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2020〕98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1〕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疫情防控科学有效,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和科学选拔的原则,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兼顾,精准实施,稳妥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2.学校复试工作坚持科学的人才选拔理念,坚持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重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

3.严格过程监督管理,强化诚信要求。

三、复试

(一)复试形式、时间与地点

在抓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统筹考虑疫情形势、学校实际情况及复试工作要求,经综合研判,学校决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为主,网络远程复试为辅的方式。

复试时间原则上定于3月下旬—4月下旬,具体时间安排另行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复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我校长安校区第二教学楼。

复试不收取考生费用,食宿需自理。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2021年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学科门类(A区)复试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同时必须符合我校相应招生专业规定的复试相关要求。

(2)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审核《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2021年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3)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凡不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学校复试要求、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复试科目参照《西安财经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5)所有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复试各环节。

(6)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3月24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合并成一个PDF文件)递交到指定邮箱(yzb@mail.xaufe.edu.cn),经审核无误的予以加分。

(8)确需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在无杂音、无外人的封闭场所(经学院审核)通过网络视频形式参加远程复试,网络远程复试的平台及硬件要求在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告。复试前考生要熟悉复试的流程和要求,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演练。复试期间,考生双手须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内,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不得带耳机、不得录音、录播、录屏,复试场所内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9)所有考生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对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复试考生名单

复试考生名单在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四)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等)两部分。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内容的复试外,须另加试所报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1.专业课测试一律以笔试形式进行,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以公布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和硕士研究生入学基本要求为依据进行命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考试结束后现场密封、组织集体评卷。

2.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含外语口语和听力)、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以口试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组专家逐人逐项给出成绩,取平均值为考生的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过程中,秘书要对考生的面试情况如实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面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以笔试形式进行。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每门课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标准。

6.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调剂

调剂工作方案另行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公告。

五、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4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40%。

2.录取具体要求

录取将根据总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根据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研究生院官网公示。如在排名过程中出现总分数相同的情况,则以复试分数高低确定位次,如复试分数相同,则以面试分数确定位次。

3.调剂考生各项复试成绩合格,并按要求完成国家调剂系统全部调剂流程。

4.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统一公示。

5.面试结束后,各学院将《西安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量化表》经面试小组组长及成员签字后报研究生院,任何人不得改动。

6.未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凡被招生单位录取的研究生必须体检合格。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考生需按照报考院系要求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入学时组织进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制度

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

八、复试纪律及监督

(一)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应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二)要充分重视对研究生招生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和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认真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不得超越国家和学校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不得擅自随意变更。

(四)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九、其他

(一)考生负有遵守报考条件的责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明确规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严格遵守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已承诺遵守这些政策规定。

(二)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方案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研招咨询电话:029-81556499(马老师)

电子邮箱:yzb@mail.xaufe.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9-81556052(付老师)

电子邮箱:jw@mail.xaufe.edu.cn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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