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宁波材料所与宁波大学联培(科教融合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1-06-05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管理

           二、专业招生计划

       

       三、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时考生须与学校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确保诚信复试。若发现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将按照《教育行

       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复试要求与复试比例

      1.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复试的形式分组进行。

      2.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相关网络场所的秩序。

      3. 考生需准备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其中一部需为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进行。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视频范围包括考生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较远处拍摄,视频范围包括考生全身及ppt播放屏幕。

         考生应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

      4. 考生应选择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的房间,独自参加远程复试。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或更改人像。

      5. 复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考生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其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6. 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平台(下载地址为:https://meeting.tencent.com/),备用平台为研招网远程复试系统,考生需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及时与考试工作人员联系。

     7. 复试比例,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三)复试内容

     1. 复试要求笔试和面试相结合。专业知识笔试原则上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主要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测试、专业与综合面试以及思想政治面试等,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专业学位考生应侧重对其专业知识应用水平、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上机考试。

    2. 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核。考生作ppt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时长3分钟左右),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项目经历等。评委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3. 通过对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4.  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不少于5分钟。

    5. 如果同一专业复试人数较多,可采取平行分组复试,分组名单随机确定。

    6. 复试实行全程录像、录音。

    7. 复试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统一组织复试体检,所有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报名点所在地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原件寄往招生学院。

   (三)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复试各项成绩评定、计算应根据学校统一划定的标准执行。

     

    注: 1.复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1/3

           2.初试满分为500各专业的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7 + 复试成绩×0.3

           3.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全国A区初试成绩国家线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各专业调剂名单确定原则及要求

   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的考生调剂申请,符合调剂基本调件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底依次审核通知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电子信息光电信息技术方向:要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二)、英语(一、二)、思想政治,专业课为激光原理、固体物理、半导体物理与器件、微电子器件、光学等相近专业课。

   机械专业:要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二)、英语(一、二)、思想政治,报考志愿为机械类,专业课为机械设计基础、机械原理、力学等相同或相近专业课。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方向:要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二)、英语(一、二)、思想政治,专业课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等相同或相近专业课。

   材料与化工专业:要求统考科目为数学(一、二)、英语(一、二)、思想政治,原报考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与技术等材料、化工类相近工科专业

    五、录取办法

  (一)德、智、体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开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志愿考生。若出现

    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综合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时,则按数学成绩分数高低择优录取,数学一、二视为同个科目。

  (二)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面试成绩、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若出现复试成绩低于60分(满分为100分)者,不予录取。

  (三)学生违反远程复试相关纪律要求,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复试资格,如其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考生需在4.15前将复试资格审查的材料寄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清单祥见宁波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五)体检表在成绩公布一周以内寄到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

  (六)收件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315201)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https://graduate.nimte.ac.cn/zhaosheng.html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911122

    学院申诉电话:0574-86685287

    七、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拟定为3月25日开始,4月15前全部完成。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官网(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所处)的通知。

     分批次复试对象具体如下:

第一批:一志愿通过各专业复试线考生。

第二批:调剂成功的考生。

第一批、第二批复试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再行调剂和复试。

复试名单(第一批)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


一、复试时间

        2021年3月25日(周四),8:30-17:30。

        二、复试分数线

        三、复试安排

        1、复试对象

        符合第一批复试分数线要求的我所一志愿上线考生(入选复试的考生我所会以邮件和短信进行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等待后续批次复试通知)。

        2、复试形式及注意事项

        ① 本次复试采用网络复试的形式分组进行。

        ② 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等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考场及相关网络场所的秩序。

        ③ 考生需准备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其中一部需为笔记本或台式电脑),复试采用双机位视频模式进行。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视频范围包括考生上半身及手部动作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较远处拍摄,视频范围包括考生全身及ppt播放屏幕。考生应保证音像设备全程打开。

        ④ 考生应选择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的房间,独自参加远程复试。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或更改人像。

        ⑤ 复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考生头发不得遮挡耳朵,不得佩戴耳饰;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其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

        ⑥ 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平台(下载地址为:https://meeting.tencent.com/),考生需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及时与考试工作人员联系。

        3、复试内容

        A、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考核。考生作ppt报告(请考生提前准备好ppt,时长6分钟左右),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科研项目经历等。评委根据报告内容进行专业知识提问。

        B、外语测试。评委针对内容进行英语提问,考生以英语进行回答。

        4、身体健康检查  

        拟录取后组织进行。请考生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在公示后两周内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纸质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须有考生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和体检表上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注: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5、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注: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得录取),100分满分。复试分项成绩的划分:综合素质、业务能力面试85%,外语测试15%。

        四、招生专业与录取名额

 

        五、录取原则

        根据初试、复试、政审(注: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录取)以及本人志愿和专业需求情况,实行双向选择、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六、报考材料

        考生须提交(请材料将①-⑧/⑨电子版按照以下顺序整理成1个pdf文件,以及材料⑩电子版于2021年3月23日12:00前一并发送至liyanhong@nimte.ac.cn):

        ①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电子版手写签名,具体见附件1,请勿更改版面格式);

        ② 《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电子版手写签名,具体见附件2);

        ③ 往届毕业生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电子版、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 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电子版(含首页、注册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 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期间成绩单电子版;

        ⑥ 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电子版;

        ⑦ 其他能证明个人科研成绩或潜能的电子版材料;

        ⑧ 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电子版;

        ⑨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电子版(此项材料只针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⑩ 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照片以姓名命名)

        注:电子版可以为扫描件或照片,所有材料需提前检查分辨率,确保打印清晰。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复试按照现有招生名额进行差额复试。

        2、复试考生按要求提交完整的报考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材料不全、信息虚假或与原单位纠纷等原因造成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致使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3、复试考生根据自身的专业背景以及考试科目情况,务必于3月22日12:00前以署名邮件方式正式告知是否参加复试。报考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1-8)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参加材料组的复试;报考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有机化学、物理化学、材料与化工(研究方向9-18)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参加化学组复试;报考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参加机械控制组复试。

        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按照“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确定考生进入复试。对本类考生不另行制定复试录取标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主要面向社会需求培养应用型、技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但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正常参加硕士毕业当年的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考。学生毕业时颁发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

        5、所有复试后未能录取的考生请尽早联系调剂单位,我们将按照接收单位的调剂接收函和考生系统自愿调剂申请协助调剂,正式调剂工作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进行。

        6、我所将通过所网通知、短信平台和邮件系统及时向考生通报招考有关信息,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由于通讯不畅耽误复试和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7、复试期间的考场布置和后勤保障工作请网络中心、物业部门予以安排。

        8、凡是对上述安排不认可者,或者复试时材料不全者,均视为放弃复试。

        八、招生咨询

        中科院宁波材料所

        职能部门:中科院宁波材料所研究生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邮编:315201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574-87911122

        E - mail:liyanhong@nimte.ac.cn     传真:0574-87910728

        网址:http://www.nimte.ac.cn

 

        九、招生监督

        中国科学院校招办

        监督电话:010-88256714

        电子邮箱:yzb@ucas.ac.cn

      通信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19号(甲)中国科学院大学礼堂二层西侧201房间,邮编10004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十、上所内自划线名单

附件:1《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2《中国科学院大学2021年硕士招生远程网络视频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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