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1-06-05

根据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如下:


院系所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复试线

政治理论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法政学院

030100

法学

321

44

44

66

66

030300

社会学

321

44

44

66

66

120401

行政管理

341

48

48

72

7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35

44

44

66

66

教师教育学院

040101

教育学原理

337

47

47

141

0

040102

课程与教学论

338

47

47

141

0

040103

教育史

337

47

47

141

0

040104

比较教育学

337

47

47

141

0

040106

高等教育学

337

47

47

141

0

040107

成人教育学

337

47

47

141

0

0401Z1

教师教育

337

47

47

141

0

040200

心理学

337

47

47

141

0

078401

教育技术学

338

37

37

56

56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341

48

48

72

72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040105

学前教育学

340

47

47

141

0

040109

特殊教育学

337

47

47

141

0

040200

心理学

337

47

47

141

0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040300

体育学

284

35

35

105

0

人文学院

050101

文艺学

355

53

53

80

80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55

53

53

80

80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355

53

53

80

80

050104

中国古典文献学

355

53

53

80

80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355

53

53

80

80

050106

中国现当代文学

366

53

53

80

80

050108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365

53

53

80

80

0501J1

儿童文学

355

53

53

80

80

060200

中国史

321

43

43

129

0

060300

世界史

321

43

43

129

0

外国语学院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355

53

53

80

80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355

53

53

80

80

050211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55

53

53

80

80

音乐学院

130200

音乐与舞蹈学

346

38

38

57

57

美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364

38

38

57

57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070100

数学

286

37

37

56

56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301

37

37

56

56

083500

软件工程

263

37

37

56

56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70200

物理学

280

37

37

56

56

080300

光学工程

263

37

37

56

56

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070300

化学

280

37

37

56

56

071000

生物学

280

37

37

56

56

071300

生态学

280

37

37

56

5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348

49

49

74

74

120200

工商管理

341

48

48

72

72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070501

自然地理学

290

37

37

56

56

070502

人文地理学

287

37

37

56

56

070503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80

37

37

56

56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263

37

37

56

56

工学院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337

47

47

141

0

080200

机械工程

263

37

37

56

56

0812Z2

智能交通技术

263

37

37

56

56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030300

社会学

321

44

44

66

66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352

38

38

57

57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0501Z1

汉语国际传播

355

53

53

80

80

非洲研究院

030200

政治学

321

44

44

66

66

0401J1

非洲学(非洲教育)

337

47

47

141

0

0603J1

非洲学(非洲历史与文化)

321

43

43

129

0

法政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329

44

44

66

66

035102

法律(法学)

321

44

44

66

66

035200

社会工作

321

44

44

66

66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387

47

47

71

71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363

47

47

71

71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350

47

47

71

71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337

47

47

71

71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346

47

47

71

71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366

47

47

71

71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353

47

47

71

71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342

47

47

71

71

045115

小学教育

363

47

47

71

71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337

47

47

71

71

045400

应用心理

348

47

47

141

0

杭州幼儿师范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350

47

47

71

71

045119

特殊教育

337

47

47

71

71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337

47

47

71

71

045200

体育

321

35

35

105

0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382

47

47

71

71

055101

英语笔译

355

53

53

80

80

055102

英语口译

355

53

53

80

80

055105

日语笔译

355

53

53

80

80

音乐学院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339

47

47

71

71

135101

音乐

364

38

38

57

57

美术学院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365

47

47

71

71

135107

美术

362

38

38

57

57

135108

艺术设计

390

38

38

57

57

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软件工程)

291

37

37

56

56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电子与通信工程)

263

37

37

56

56

经济与管理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37

47

47

71

71

125400

旅游管理

170

84

42

0

0

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337

47

47

71

71

085700

资源与环境

263

37

37

56

56

工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337

47

47

71

71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135104

电影

346

38

38

57

57

135105

广播电视

346

38

38

57

57

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350

47

47

71

71

法政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179

86

43

0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174

86

43

0

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337

47

47

71

71

125200

公共管理

195

86

43

0

0

人文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174

86

43

0

0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

170

84

42

0

0

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174

86

43

0

0

注: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35分、单科降10分划定。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3月23日下午5:00前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发送报考学院。各学院联系方式详见: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3.一志愿报考专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分专业计划详见各学院通知。

4.我校未与任何机构、公司或个人合作开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始终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监督。请考生及家长切勿轻信他人协助录取及调剂的宣传或承诺,以免造成财产和精力损失。

 


为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招生质量。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升研招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筹、决策和领导。研究生院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监督全校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学院(研究机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制定本单位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2.各学院根据实际需要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开展具体复试工作。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应配备负责技术支持、记录复试情况、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验证的专门工作人员。

3.学校组建督察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巡查、有效监督,对远程复试组织实施过程中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不早于3月25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须及时查看相关学院网上通知。

(二)复试形式

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网络复试平台采用钉钉(DingTalk)和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复试平台硬件要求、操作规程,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

(三)复试分数线

1.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应符合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2.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参照所报考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总分降35分、单科降10分划定。

(四)复试内容

1.远程复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外语听说能力和综合素质,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学院公布。其中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核内容来自《浙江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

2.MPA、MBA、旅游管理硕士等专业的思想政治考试通过网络远程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五)复试成绩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网络远程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为4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予录取。

(六)其他

1.心理测试

考生在参加远程复试前需完成线上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公布。

2.体检

为减少疫情防控期间考生健康风险,复试体检统一安排在拟录取考生报到入学时。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不合格者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考生如因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或者按规定予以退学处理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核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

2.应届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上传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研究机构)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9.我校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的调剂。

10.我校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

11.调剂考生应符合调入学院的调剂原则和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工作一律在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我校将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

3.教育部开放“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后,调剂考生登录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六、录取工作

(一)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开复试、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3×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2×复试权重(30%)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对复试工作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复试成绩不及格(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待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

6.提供虚假信息。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

(一)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调剂办法),报请研究生院备案审批后复试前向考生公布。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所有报到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学籍学历和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学籍,一律通报原单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八、信息公开及申诉渠道

1.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及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发布。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zjnu.edu.cn/

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http://yzw.zjnu.edu.cn/2018/0308/c6574a232809/page.htm

2.咨询及申诉渠道

浙江师范大学研招办:

电话  0579-82283026     邮箱  yzb@zjnu.cn

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电话 0579-82282319     邮箱  jwb@zjnu.cn

九、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本办法由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请以最新通知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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