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1-06-04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学习形式

(1全日制,2非全日制)

类别

复试总分线

复试单科线

001

大气科学学院

070601

气象学-1

学硕

284

参照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单科成绩基本要求

002

应用气象学院

0706Z2

应用气象学-1

学硕

284

002

应用气象学院

095100

农业-2

专业学位

271

003

大气物理学院

070602

大气物理学与大气环境-1

学硕

313

003

大气物理学院

0706Z3

大气遥感与大气探测-1

学硕

323

003

大气物理学院

0706Z4

雷电科学与技术-1

学硕

297

003

大气物理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309

003

大气物理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1

专业学位

288

004

地理科学学院

070500

地理学-1

学硕

336

004

地理科学学院

0706Z5

3S集成与气象应用-1

学硕

286

005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0706Z5

3S集成与气象应用-1

学硕

314

005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081600

测绘科学与技术-1

学硕

302

005

遥感与测绘工程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1

专业学位

263

006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0706Z9

水文气象学-1

学硕

308

006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1

学硕

270

007

海洋科学学院

0706Z7

海洋气象学-1

学硕

324

007

海洋科学学院

070700

海洋科学-1

学硕

304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7600

环境科学与工程-1

学硕

311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1

专业学位

266

009

自动化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1

学硕

268

009

自动化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317

009

自动化学院

085500

机械-1

专业学位

278

01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1

学硕

263

01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311

011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

学硕

327

011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1

学硕

326

011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355

012

数学与统计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1

专业学位

348

012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0100

数学-1

学硕

315

012

数学与统计学院

0706Z6

空间天气学-1

学硕

327

013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1

学硕

295

013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309

014

法政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1

专业学位

321

014

法政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2

专业学位

321

014

法政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1

专业学位

326

014

法政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1

学硕

313

014

法政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2

专业学位

174

01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1

学硕

385

016

管理工程学院

025100

金融-1

专业学位

348

016

管理工程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

学硕

341

017

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1

学硕

349

017

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1

学硕

342

017

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1

专业学位

181

017

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2

专业学位

181

017

商学院

125300

会计-1

专业学位

220

018

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1

专业学位

337

018

文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1

(文学综合方向)

学硕

381

018

文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1

(语言综合方向)

学硕

398

018

文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1

(俄语方向)

学硕

389

018

文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1

(日语方向)

学硕

365

018

文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1

(英语方向)

学硕

381

018

文学院

055100

翻译-1

专业学位

355

019

艺术学院

135108

艺术设计-1

专业学位

367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1

专业学位

344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1

专业学位

343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1

专业学位

341

020

教师教育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1

专业学位

339

021

化学与材料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1

学硕

264

021

化学与材料学院

0830Z3

生物环境信息材料-1

学硕

309

021

化学与材料学院

085700

资源与环境-1

专业学位

324

022

人工智能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

学硕

267

022

人工智能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268

101

无锡研究生院

055100

翻译-1

专业学位

356

101

无锡研究生院

085400

电子信息-1(电信院)

专业学位

266

101

无锡研究生院

085400

电子信息-1(自动化)

专业学位

270

101

无锡研究生院

125300

会计-1

专业学位

201

101

无锡研究生院

135105

广播电视-1

专业学位

366

101

无锡研究生院

135108

艺术设计-1

专业学位

383

102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070500

地理学-1

学硕

380

102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071300

生态学-1

学硕

309

102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085700

资源与环境-1

专业学位

375

102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090300

农业资源与环境-1

学硕

261

102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095100

农业-1

专业学位

271

102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125300

会计-1

专业学位

205

102

金牛湖产教融合园区

135107

美术-1

专业学位

364

103

国防科技大学第六十三

研究所联合培养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263

104

中科芯集成电路联合培养

085400

电子信息-1

专业学位

279

105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培养

085700

资源与环境-1

专业学位

279

说明:

1.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不低于245分,其他复试要求与全国统考考生相同。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可低于报考专业教育部划定的复试总成绩20分(包含20分),单科不划线。

我校复试工作拟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时间拟安排在3月27-29日,具体安排以我校发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请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及时关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页发布的通知公告(https://yjs.nuist.edu.cn/),保持手机畅通,认真备考。



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提升招生选拔水平、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依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我校地处一类地区,在执行教育部一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30%,调剂复试考生差额比例不低于200%,复试具体比例以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的为准。

三、复试考生

1.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根据初试成绩排名和复试比例划定复试分数线,确定是否进入复试名单(线上同分考生均进入复试名单)。

2.单独考试:报考单独考试(简称“单考”)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3.少高计划: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高”)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单独划线、单独排定名次。

5.推免生:通过2020年10月推荐免试考核的考生,已经取得拟录取资格,不参加本次复试。

6.根据教育部文件享受照顾政策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出具证明材料)。

7.部分专业筛选的调剂复试考生。

8.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复试考生须为报考定向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定向就业合同。

四、复试方式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上级主管部门工作部署以及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到我校现场参加复试。

五、疫情防控要求

1.请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附件1)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包含苏康码申领、健康申报等。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打印并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于资格审查时交与审查老师存档。

2.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不得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须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本人信息于3月25日前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5-58731201)。

3.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须签署《江苏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承诺书》(附件3)。

4.校外考生须从学校东苑南门入校,考生应于复试当天提前至少45分钟在校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并凭行程码、苏康码、准考证、身份证入校。体温低于37.3℃、苏康码为绿色的考生可进入校园。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园。体温多次复查后依然不正常,考生可主动放弃复试,也可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隔离考场复试。

5.考生入场和散场时人与人之间须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考试过程中,正常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六、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资格审查、心理素质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所有复试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1.资格审查

2021年3月27日(周六)上午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

(1)《复试资格审查表》(附件4,需打印并填写完整);

(2)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3)考生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021年应届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往届生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申请方式详见附件5);

(5)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6,需加盖考核单位公章。应届生由所在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填写;在职考生由工作单位的政工或人事部门填写;未就业考生由本人人事档案或户籍管理部门填写);

(7)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7);

(8)考生CET-4、6级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

(9)考生健康应试承诺书;

(10)复试费80元,扫描以下二维码,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于2021年3月25日16:00前支付;

(11)报考“定向”类别的考生,还须出示其工作单位同意该考生为该单位“定向培养”的公函(附件8)。

(12)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要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含成绩单一律不予退还。

凡未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予参加复试。

2.心理素质测试

考生于2021年3月24日8:00-25日16:00登录心理测试网站,根据提示输入个人信息后进入测试板块,所有项目全部完成后才能提交,心理素质测试成绩只作参考,不计入复试总分。登录网址:http://ehall.nuist.edu.cn/xsfw/sys/xlpcapp/*default/index.do。

3.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

2021年3月27日(周六)下午13:30-17:00,外语听力测试及专业课笔试,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具体科目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内容参见《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无线耳机参加考试。

4.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2021年3月28、29日进行综合面试、外语口语测试及同等学力加试,一志愿、调剂考生统一安排,具体安排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平时成绩、创新及应用能力和专业知识结构及综合能力等。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面试不合格。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20分。

专业学位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思想政治理论考核:考核形式及分值由各学院公布在复试细则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加试科目参见我校《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每门考试时间2小时。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加试不合格。报考法律专硕(非法学)、工商管理专硕、公共管理专硕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具体加试方式由各学院公布在复试细则中。

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黑色水笔参加面试。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的考核材料。在复试过程中,由复试小组面谈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情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破格复试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对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破格复试的程序如下:

1.考生本人填写《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9)于3月25日前交破格专业所在学院;

2.报考专业2名专家推荐(副高以上职称);

3.所在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讨论;

4.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5.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备案。

八、生源调剂

根据2021年生源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生。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各项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要求。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

4.我校调剂在相同学科门类内进行(考生报考的专业代码与申请调剂的专业代码前两位数字须相同)且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学科(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须一致。每位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

5.非全日制专业接收的调剂考生必须是报考定向的考生。

6.对于我校初试科目中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的初试科目必须有数学(含统考及自命题数学)。

7.满足学院复试细则中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具体调剂信息参考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调剂公告。

九、非全日制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学校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及收费

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拟定录取名单。

1.考生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相加。依据综合成绩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2.报考“单考”、“少高”、“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考生,单独排序确定录取与否。

3.体格检查安排在拟录取结束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

(2)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弄虚作假者。

5.各学院对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学院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6.拟录取为“非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档手续,将完整的本人人事档案(或调档函回执)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拟录取为“定向”类别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7.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教育部审查批准。正式录取通知书待审查批准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发放。录取考生占用我校2021年研究生招生名额,必须珍惜入学机会,保证按时报到入学,不得以任何理由(就业、出国、选调生、公务员等等)放弃入学资格。

8.录取考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21级硕士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在校研究生奖助学金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一、保留学籍政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保留学籍考生占用当年的招生计划。我校除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国防生、推免生中的支教团考生外,原则上不同意其他考生保留学籍。个别考生因特殊原因申请保留学籍,必须出具证明材料,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附件10),在2021年5月30日前提交至拟录取专业所在学院。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研究生院汇总,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按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录取及保留学籍手续。

十二、学费标准

我校2021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参考我校财务处网站收费公示,网址:https://cwc.nuist.edu.cn。

非全日制研究生,入学后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安排住宿,不调入考生个人档案和户籍关系。

十三、其他

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复试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名单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按要求准时参加复试。

纪委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举报电话:025—58731002),一旦发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行,未尽事宜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健康应试须知.docx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docx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4、复试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5、如何申请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doc

附件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7、个人简历及自述.docx

附件8、定向培养公函.docx

附件9、破格复试申请表.doc

附件10、保留学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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