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21-06-01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及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下称“水科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2021年双方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将坚持安全第一、公平公正、科学选材的原则。做到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通过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按需招生。

2. 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在对考生专业素养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思想素质和政治品德、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察。

二、组织管理

1. 水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水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考核工作;负责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必要的解释工作。

2. 在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复试工作。复试小组应由5名以上本学科经验丰富的教师或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人。

三、复试对象

1. 达到“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已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考生不需参加复试。

2. 达到上海海洋大学各学院调剂要求并接收上海海洋大学调剂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

3. 经审核通过后可以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破格复试考生具体要求如下:

(1)必须是第一志愿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

(2)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特殊表现的考生;成绩只单项破格,不双项或多项破格;

(3)破格复试优先考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

(4)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人须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应本人材料,经校院二级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一)复试内容

1. 为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我院复试重在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等方面内容。可设定以下考查指标: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

(2)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等;

(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

(4)外语能力(听说、读译等);

(5)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6)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

2.公共管理专业的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增加思想政治理论相关知识的考核,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相关知识。加试科目内容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成绩为复试的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100分。

5.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6.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原则上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7. 心理普查测试。考生在复试前须登录网址:http://www.bcxl.cn:6011,完成在线心理普查测试。测试登录用户名为学生身份证号,密码为:123456789a。(如果用身份证号和原始密码无法登陆系统的话,就用身份证号和真实名字进行注册)考生如遇系统登录或者测试问题,请致电021-58559439转815,联系人:潘老师。

(二)复试方式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和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线上(远程网络视频)方式进行。

1. 选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作为复试平台,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 选用“腾讯会议”系统作为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在辅机位设备上安装好 “腾讯会议”软件并注册好用户名。

3. 原笔试环节相关内容一并纳入网络远程复试考核。

五、复试时间及资格审查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分三组,具体组别请及时登录面试系统查看):

3月22日,9:00-12:00,下午2:00-5:00;

请所有考生提前进入候场区准备。调剂考生请关注后续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

1. 参加复试考生须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上传截止时间3月21日21:00,材料均为扫描件PDF文档或照片电子版jpg文档,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1)应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

(2)往届考生须上传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家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验证)。

(3)已获英语四级、六级证书者须上传证书。

(4)加盖有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大学成绩单。

(5)加盖有考生所在单位(院系)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的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https://yjs.shou.edu.cn/14264/list.htm下载模板,下同)。

(6)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导师选择表(在校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下载模板)。

(7)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报考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上传《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9)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按照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上传相应材料。

考生须保证复试资格审查上传的所有材料真实性,入学报到时须复核上传材料的原件,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2.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接受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严格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复试。

六、调剂

水科院和上海海洋大学联培研究生招生中,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办法以后续公布的《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和上海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成绩计算

1. 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相应权重相加,得出录取成绩。

2.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0.7+复试成绩*0.3 ,但公共管理专业的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3)*0.7+复试成绩*0.3。

3. 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录取,拟录取名单由上海海洋大学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 复试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4.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 入学后3个月内,上海海洋大学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体检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体检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为依据组织进行。

九、监督与管理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我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并做好考生的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2. 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3. 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临港校区)

水科院研究生工作处:010-68673926;邮箱:zhaopf@cafs.ac.cn




2021年中国农业科学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人才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为保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以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为前提,遵循以考生为本、减少或杜绝人员聚集、尽可能降低安全风险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复试安排适用于中国农业科学院(简称“农科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简称“水科院”)2021年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一、组织管理

中国农业科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包括制定招生计划、复试工作程序和复试基本要求等,水科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水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所领导担任,按照院内有关规定负责制定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2.审核复试小组及复试工作人员名单,组织开展对全部人员进行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纪律要求等方面培训;

3.确定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

4.负责信息公开、复试名单和录取结果公示等工作。

水科院成立水产学一级学科复试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由院创新团队首席或学科带头人担任,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包括1-2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同时水科院成立招生工作监督组,成员不少于3人。组长一般由纪检负责人担任,监督组成员由无当年招生计划的导师代表、纪检专员等组成,全面指导和监督本单位复试工作。

二、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初定为4月2日。具体面试顺序请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届时登录“研招网”面试系统自行查看。

(二)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具体水科院组织实施。复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同时选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系统。

(三)复试分数线

2021年中国农科院和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合作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按教育部发布的国家一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一律不采取破格复试。

(四)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远程复试由水科院集中组织。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会提前安排进行测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通过“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往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笔试采用远程网络视频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不得与考生初试科目相同。

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水科院,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农科院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1)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复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30cm处,保证考生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复试小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2)考生复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无干扰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复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复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及与考试无关的电子设备等。

(3)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复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复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4)为确保复试过程顺畅,复试开始前水科院将组织考生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复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向及时向水科院反映。

(5)为保障远程复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复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复试平台上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复试环节。复试正式开始前,由复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复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复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复试。

3.复试考核

(1)复试比例

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

(2)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应突出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对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测试(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每位考生的测试时间应不低于25分钟(考生主动提出提前终止作答的除外)。

①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生从研究所复试专业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题目并分别作答。题库中试题的难度应大致相当,且一般应为开放性、综合性的能力型试题,重点考察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②综合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低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综合面试成绩。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100分。测试应全程采用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可采取考生自我介绍、复试小组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进行。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外语听力和口语的综合表现进行即时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

(3)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硕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各研究所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成绩比例统一为6:4。复试结束后,水科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成绩(占60%)和复试成绩(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在学科内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三、调剂

水科院2021年招生指标尚有缺额,调剂工作办法详见院网公布的调剂公告。

(一)调剂基本原则

1.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程序、录取标准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2.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并接收确认有关通知。

3.对申请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我院没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计划。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水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核确定,并及时在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公示结束后,水科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农科院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初试复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水科院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由考生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体检。水科院不现场接收考生的纸质体检表。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水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水科院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水科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为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公开招生投诉电话如下:

水科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8673926)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其他

本办法由水科院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农科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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