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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04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与省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我校2021年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拟录取结果须经教育部录检审批备案后正式生效。公示期10个工作日(5月11日-5月24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10-85197929。江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考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的文件精神和《江南
2021-06-04
为进一步促进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的通知、教育部公布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及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负责制。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021-06-04
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21级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考生若对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相关学院联系,或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本名单为待上报教育部审核的拟录取名单,最终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为方便全日制非定向考生办理调档手续,现将档案接收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通知如下:1、我校新生档案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D402室,接收部门:研究生院,电话:025-84395196,邮编:210095,接收人:张老师。(
2021-06-04
各学院、各单位: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有关要求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有关精神,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学院复试工作。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纪检工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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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位推免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10月27日-11月9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5-84892487电子邮件:nuaayzb@nuaa.edu.cn附件:2021年拟录取推荐免试研究生公示名单.pdf 2021年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统考录取名单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硕士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第一批)2021年南京航空航天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人工智能学院硕士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补
2021-06-04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一、基本原则 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组织管理 在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统一部署,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复试及录取工作的组织由研究生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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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和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统筹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和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将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校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二、组织机构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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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硕士推免生拟录取人数统计(供统考考生参考)学院代码学院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已接收推免生人数001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12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11085400电子信息2002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080902电路与系统1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5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1085400电子信息1003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3083500软件工程2083900网络空间安全9085400电子信息3004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3085800能源动力1005信息材料与纳米技术研究院/材料科学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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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已经校招生委员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招生学院学位类别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复试分数线单科A(B)总分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学术型工学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37(56)333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37(56)327专业学位电子信息085400电子信息37(56)349电子与光学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学术型工学080300光学工程37(56)276080901物理电子学37(56)265080902电路与系统37(56)327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37(56)264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37(56)285专业学位电子信息085400电子信息37(56)288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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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现将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予以公布(招生人数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及已接受推免生人数)。江苏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招生计划院系所名称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080103流体力学全日制4080104工程力学全日制10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全日制43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全日制132085900土木水利(专业学位)非全日制6能源与动力学院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全日制16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全日制3082400船舶与海洋工程全日制14085800能源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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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公布如下:1.经济管理学院会计专硕(125300)总分208分,工程管理(125601)总分185分,项目管理(125602)总分175分,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总分194分;2.电子信息学院电子信息(085400)总分304分;3.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085400)总分283分。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不得低于A类国家线30分(含30分)。5.除以上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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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江苏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依据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在教育部下达我校招生计划内,综合考虑培养需求和考生个人表现、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因素择优录取。二、工作原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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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学院复试细则及复试名单(持续更新)00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复试细则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一)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三)002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复试细则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一)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二)003土木工程学院复试细则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004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复试细则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005商学院复试细则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一)调剂考生复试名单(二)006文学院复试细则一志愿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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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如下:学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习形式学位类别分数线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081300建筑学全日制学术学位执行国家线083300城乡规划学全日制学术学位295(单科执行国家线)083400风景园林学全日制学术学位执行国家线085100建筑学全日制专业学位执行国家线085300城市规划全日制专业学位01区域发展与规划方向:执行国家线;02城乡规划与设计、03城乡规划技术科学、04城乡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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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如有异议,请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13--85012093。南通大学研究生院2021年5月8日附件:南通大学2021年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1 (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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