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学院2016年招收攻读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音乐学院是以中国传统音乐教育和研究为特色的综合性高等音乐院校,面向全国招生。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专业技能,具有从事音乐研究、教学、管理、创作、表演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学术型主要培养学术创新型人才,专业学位型主要培养艺术实践型人才)。
二、报考条件
我院只招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需提供在读证明及培养单位书面意见材料。
三、招生专业、名额、学制
我院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预计规模共109名(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学制三年。(请见附件1)
四、报名与考试日程
报名由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部分。网上报名分为登陆我院网站报名和登陆教育部研招网网站报名,共计两次网上报名。在10月主课初试前,考生需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内容 | 日期 | 注意事项 | 研究方向 |
我院网 上报名 | 8 月 15 日-9 月 15 日 | 1. 登 陆 中 国 音 乐 学 院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http://bszs.ccmusic.edu.cn/wsbm/sswb/bswb_index.jsp)。 2.截止时间为 9 月 15 日下午 17: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 信息。 | 各专业 |
现场确 认 | 9 月 24 日 | 1.应届毕业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非本院应届毕业生还需 提交在读证明)、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 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人员应提交本人第二代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 考生均需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现场采集照片。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 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考生须提交一寸照片 2 张。 5.填写初试曲目,详见“附件 2”中的专业主课考试要求。 6.表演专业主课考试抽签(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 7.报考音乐学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报考方向论文 1-2 篇(要求打 印)。 8.报考艺术管理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论文 1-2 篇(要求打印)。 9.报考音乐科技系“电子音乐”方向的考生需提交:a.本科毕业设计方案 (如电子版作品、论文等。其中,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需有指导教师签字); b.电子音乐作品 2 首,其中 1 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原创的电子音乐作品(请 注明“原创作品”),1 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制作的电子音乐作品(请注明“制 作作品”),所有作品必须包含工程文件。 10. 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方向的考生需提交与音乐声学专业方向 相关的学术性论文 1-2 篇。 11. 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音响导演”方向的考生需提交 2 首本人在不同 时间、地点以不同形式独立完成的音乐录音作品,包含工程文件和成品 CD、DVD、DTS-CD 等,另附上述作品的详细录音记录报告。 12. 报考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视唱练耳及乐器学习经历 1 份。 13. 报考合唱指挥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初试所指挥合唱作品的乐谱 7 份;报考乐队指挥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初试所指挥乐队作品的总谱 5 份,印刷版双钢琴谱 2 份。 注:现场确认地点在中国音乐学院,上午 9:00-12:00,下午 1:30-4:30。 | 各专业 |
教育部 研招网 网上报 名 | 9 月 28 日-29 日或 10 月 10 日-31 日 | 1. 登 录 中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 或者 http://yz.chsi.cn),每天 9:00-22:00。 2.截止日期 10 月 31 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全国统考报名初试费按照网上说明支付。 | 各专业 |
内容 | 日期 | 注意事项 | 研究方向 |
我院网 上报名 | 8 月 15 日-9 月 15 日 | 1. 登 陆 中 国 音 乐 学 院 研 究 生 处 网 站 (http://bszs.ccmusic.edu.cn/wsbm/sswb/bswb_index.jsp)。 2.截止时间为 9 月 15 日下午 17: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 信息。 | 各专业 |
现场确 认 | 9 月 24 日 | 1.应届毕业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非本院应届毕业生还需 提交在读证明)、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 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其他人员应提交本人第二代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 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 考生均需审核原件、提交复印件。 2.现场采集照片。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 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 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报名考生须提交一寸照片 2 张。 5.填写初试曲目,详见“附件 2”中的专业主课考试要求。 6.表演专业主课考试抽签(考试按抽签号顺序进行)。 7.报考音乐学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报考方向论文 1-2 篇(要求打 印)。 8.报考艺术管理研究方向的考生需交本人论文 1-2 篇(要求打印)。 9.报考音乐科技系“电子音乐”方向的考生需提交:a.本科毕业设计方案 (如电子版作品、论文等。其中,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需有指导教师签字); b.电子音乐作品 2 首,其中 1 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原创的电子音乐作品(请 注明“原创作品”),1 首必须是考生本人制作的电子音乐作品(请注明“制 作作品”),所有作品必须包含工程文件。 10. 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声学”方向的考生需提交与音乐声学专业方向 相关的学术性论文 1-2 篇。 11. 报考音乐科技系“音乐音响导演”方向的考生需提交 2 首本人在不同 时间、地点以不同形式独立完成的音乐录音作品,包含工程文件和成品 CD、DVD、DTS-CD 等,另附上述作品的详细录音记录报告。 12. 报考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视唱练耳及乐器学习经历 1 份。 13. 报考合唱指挥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初试所指挥合唱作品的乐谱 7 份;报考乐队指挥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初试所指挥乐队作品的总谱 5 份,印刷版双钢琴谱 2 份。 注:现场确认地点在中国音乐学院,上午 9:00-12:00,下午 1:30-4:30。 | 各专业 |
教育部 研招网 网上报 名 | 9 月 28 日-29 日或 10 月 10 日-31 日 | 1. 登 录 中 国 硕 士 研 究 生 信 息 网 (http://yz.chsi.com.cn, 或者 http://yz.chsi.cn),每天 9:00-22:00。 2.截止日期 10 月 31 日,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全国统考报名初试费按照网上说明支付。 | 各专业 |
各专业 方向主 课初试 | 10 月 17 日-18 日 | 各专业考试要求详见。 | 各专业 |
各专业 公布主 课合格 名单 | 10 月 25 日-27 日(暂定) | 登陆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 各专业 |
考生 网 上打印 准考证 | 2015 年 12 月 (以教育部文 件为准) | 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请 先下载保存到电脑后再进行打印)。 《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以备在复试、录取阶段继续使用。 | 各专业 |
全国 统考 | 2015 年 12 月 (以教育部 文件为准) |
| 各专业 |
我院 复试 | 2016 年 4 月 | 1. 报考音乐传播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简历;由考生创作或制作 的音、视频作品,或相关成果;考生就读本专业方向的学位论文科研 设想。 2. 报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方向(音乐类)的考生需提交:考生简 历;考生的本科学位论文;考生就读本专业方向的科研设想。 3. 报考音乐科技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 1 篇未来研究方向与研究重 点的规划方案。 4. 报考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钢琴教育研究、声乐教育研究各研究 方向的考生需提交与所报专业方向相关的论文 1 篇(不少于 3000 字)。 5. 报考音乐文献翻译方向考生,须提交音乐文献翻译习作(英译汉/汉译 英,课题自选并附原文)1 篇。 6. 报考音乐教育系学科教学(音乐)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自行设计的 一堂音乐课教学教案 1 份。 7. 报考指挥系的考生需于考试前一天到指挥系办公室领取复试指定曲目 乐谱。 8. 报考作曲与技术理论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本人作品或论文 2-3 件 (复调专业考生的作品也可提交三声部或三声部以上的赋格曲)。 9. 报考视唱练耳研究方向的考生需提交视唱练耳教案 1 份和视唱练耳教 学研究方面的论文 1 篇。 | 各专业 |
备注:
1.我院不接收调剂考生。
2.考试地点:所有考试均在我院进行。
3.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核查考生报考信息,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录取
1.我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2.每位导师每年限招2名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学术型与全日制专业学位型)。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研究生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5.新生报到后,我院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违规处理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院将会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
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八、学习费用及待遇
1.学费:学术型8000元/年,专业学位型15000元/年。助学金、医疗等以招生当年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学生可根据本院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2.住宿费以招生当年国家核定的标准执行;户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学生一律走读,不缴住宿费。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邮政编码:100101中国音乐学院网址:www.ccmusic.edu.cn研招办网址:http://www.ccmusic.edu.cn/zzjg/xzbm/yjsc/yjszszx/研招办电话(传真):010-64887364
注:请考生务必注意报考系别、研究方向、考试要求、导师的变动。
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
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