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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2016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公示时间:2017-02-20 北京舞蹈学院2016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公示 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以及我院复试公告中关于“北京舞蹈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原则”的各项规定,我院对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了复试。结合招生计划和各专业复试成绩,经北京舞蹈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议,2016年统招硕士研究生拟录取59人,其中学术型23人,专业型32人,奥克兰合作项目4人。(拟录取名单见附件) 一、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分配 1.学术学位:初试成绩权重:50% 复试成绩权重:50% 2.专业学位:初试成绩权重:50% 复试成绩权重:50% 二、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和口语得分百分制×20%﹢专业测试(两项总和)得分百分制×80%。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学术学位研究生: 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百分制)50% = 总成绩 2. 专业学位研究生: 考生初试成绩(百分制)50%+ 复试成绩(百分制)50% = 总成绩 四、拟录取原则 3.复试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有任何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4.考生所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如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体检表等,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录检审批结果为准,我院将于五月底发布关于办理录取手续的相关通知,请拟录取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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