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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辽宁 >>沈阳音乐学院 >>录取信息 >> 沈阳音乐学院2010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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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10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时间:2017-01-13     【转载】   来自:关注公众号:51考研网

2010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录取方案 


 
  一、最低分数要求 
  初试:
  政治理论  31      外 国 语  31      业务课一  90          业务课二  90      初试总分  295         
  复试:
  专业复试   80      外语口试   60
 
  二、拟录取计划 
  ㈠招生规模 
  2010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为111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6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人。
 
  ㈡招生限额 
  ⒈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为“音乐学”(学科代码050402)“舞蹈学”(学科代码050408)。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限额如下:
 

单位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系民声系钢琴系管弦系电子琴系
招生限额99841081


单位民乐系音教系乐器工艺系流行音乐系社科基地舞蹈系总计
招生限额683441286


  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域为“音乐创作与表演”(学科代码55010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限额如下:


单位作曲系民声系管弦系民乐系钢琴系声乐系总计
招生限额22368425


  三、录取
   ㈠录取类别 
  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部为自筹经费。其在校管理、就业服务等政策措施上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同等待遇。
  ⒉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分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其中定向、非定向为国家计划招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为国家计划外招生。各单位非定向生限额如下:


单位音乐学系作曲系声乐系民声系钢琴系管弦系电子琴系
人数6653961


单位民乐系音教系乐器工艺系流行音乐系社科基地舞蹈系总计
人数562331065


  ⒊依照考生报名时填报的类别,按考试成绩由高向低排序。

  ⒋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生须与我院签订协议,未签协议者,将不予录取。
 
  ㈢录取办法 
  ⒈达到上述最低分数要求者根据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的招生限额按考试成绩排序,由高向低依序录取至完成计划。
  ⒉如遇复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
 
  四、其它 
  ㈠成绩查询网址:http://master.sycm.com.cn/
  ㈡录取名单详见《2010年全国统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公示》。
  ㈢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方案的最终解释。
  ㈣本方案由公布之时生效。
  ㈤招生投诉电话:
  沈阳音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024-23892833
  辽宁省招考办   024-86981076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
201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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