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现将2017年塔里木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公告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4个一级硕士学位点:生物学、作物学、园艺学、农业工程及1个二级硕士学位点: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专业,拟招生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74人(含3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社会奖学金等。3个专业学位点:农业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兽医硕士,拟招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6人(含7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制2年,学费6000元/年,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社会奖学金等。兽医硕士及农业硕士下农村与区域发展、作物、园艺、农业信息化、养殖、农业机械化、食品加工与安全等7个领域拟共招生非全日制研究生25人,学制3年,学费6000元/年,无任何奖学金。
具体招生专业信息详见《塔里木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考信息》。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