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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重庆市关于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以及《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为确保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调剂专业、名额及条件 (一)调剂专业、名额 1.化学(专业代码:070300) 调剂名额:4人左右 2.材料工程(专业代码:085601) 调剂名额:4人左右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教育部研究生调剂相关政策和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https://yjszs.cqwu.edu.cn/article_411147.html)。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初试成绩(包括初试总分和单科成绩)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限A类考生)。 5.对申请调剂考生,优先接受以下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调剂申请,并按考生的第一志愿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 已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但复试不合格的(含笔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口听测试、总分)不得再申请调剂到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 二、调剂程序 (一)考生网上填报调剂志愿 1. 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报个人调剂信息,且考生须在政策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最终调剂申请以考生在调剂系统登记的申请为准。 2. 第三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4月15日12:00-2026年4月16日8:00 (二)确定复试名单 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学院根据考生初试志愿、初试成绩、专业背景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考生确认 拟复试名单确认后,学院将向选定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点击“同意”,并按要求时间参加复试。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或调剂系统中点击“不同意”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公布复试名单 复试名单报学校研究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拟复试名单将在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方式和内容详见《重庆文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学院官网查询)。 四、复试组织与实施 (一)资格审查 考生根据学院安排,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者,视作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调剂复试时须带如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考生提供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5.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者须提供,可在学信网打印);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论文、获奖材料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主动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拟录取考生须在报到前提交重庆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样表下载地址:https://yjszs.cqwu.edu.cn/);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 (二)复试缴费 根据《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市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3〕310号)要求,每生每项50元,共计150元/生(同等学力加试考生缴纳250元/生)。考生缴费网址:https://pay.cqwu.edu.cn/。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到学院指定的候考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结合实际,我校体检拟安排在新生入学后进行。 五、复试成绩及拟录取 (一)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4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20%。 2. 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拟录取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综合成绩排名顺位递补。 1.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50% 2.不予录取的情形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未参加复试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复试笔试、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总分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三)公示 研究生处将各招生专业的复试结果和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cqwu.edu.cn/)公示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地 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红河校区A区材料科技楼306办公室; 电 话:18223263875; 邮 箱:279966739@qq.com。 七、监督与投诉 学校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的举报。受理举报邮箱:jjb@cqwu.net,受理举报电话:023-49891717。 八、其他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重庆文理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