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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采用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内容参照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第三条。 复试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总分300分。各考核部分分值如下:
2、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50_%+复试规格化成绩×_50_% 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初试规格化成绩与复试规格化成绩计算办法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第五条。 3、调剂办理 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须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 对于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生源不足的专业,按照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接受复试的信息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中任一环节缺考、违纪或作弊者。 复试合格者择优录取。接到待录取信息的考生,须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的信息确认,确认录取后不得更改。 4、接收调剂的专业、人数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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